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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艳记-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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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烨和我放缓了脚步,因为我们都知道阿姨的脾气劝也无用,烨跟我享受着难得的凉风,漫步于树阴之下,烨出声问道:“谢谢你不凡。我妈想有一份工作已经想了好几年了,不管能不能成功我都要谢谢你。”“没有什么,你都谢了几百次了,是不是下次你帮了我,我还要谢你一万次,其实我也只是随便帮忙。”烨妩媚的笑了笑:“你的随便帮忙可真及时呀,只是让你丢了一辆车,我会赔你的。”“哈哈,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倒省得我处理了。”突然,我一拍脑门叫道:“糟糕,忘记家里还有一位了。”
    下面的情节我实在连接不上了;暂时就不更新了,让我好好的构思一下,估计要很长的一段时间了,其实躲艳记并不是我最想写的一篇,而是《浪荡情侠》,我花了大笔的银子买资料,可不想白白投资。
    有人提议先H掉一个。才大一好象早了一点吧,不过不会太久的了。
    有人说主角太顺当了。我都事先埋了N+1枚炸弹了还顺,并不是反面人物只会出现一次的,如果同时爆发到最后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还有人对前面说的一针五千不理解,我说只是打比方而已,你说国家政策不允许,我弄到外国去顺便给他们高额税还不行,总有一个国家会禁不起诱惑的,那卖到中国就会不止五千,国家为了安全稳定一定会进行政府购买的。那么就说一个贴近生活的实例吧,刚开始装电话的时候初装费是多少,3500‘~~~~~~~5000,算暴利了,现在呢才两百,那时侯才进入时,电信是垄断行业它说多少还不就是多少根本没有可比性,有了竞争才可以降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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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解答:有人说躲艳应该多一些人,我也没说只有一两个,现在只不过是在学校碰到的人总归少,而进入社会就不一样了,如果学校就要躲五六十,进入社会还不要成千上万,而且为什么不能一个一个的躲,偏要一窝蜂的躲,有性格吗?这样解释你对我的文章题目还有什么意见吗?难道还要我把每一个人怎么躲,躲的方式是故意躲还是无意躲,是用语言还是用行动都在每一章后面说明一下吗?请大家慢慢体会一下。如果真需要我可以发邮件给你,只要有觉得这样读文章还有趣的话。
    土匪土匪我爱你@我是色土匪
    现在等我构思完全了再满足大家吧,这些天大家就忍忍吧。,我会把战火引到国外的,嘿嘿。
    /!
正文 第四十二章 随便帮忙
    /!有哥们提意见说:“一个刚成立的公司不可能一下就赚一千万美圆。”我不禁想问难道赚钱是看公司成立的早晚吗?我都说了这种产品在市场上是独一无二的是垄断产品,既然是垄断就没有太大竞争,赚一千万有什么希奇的。就拿这次SARS来说,如果有且只有一家公司生产出可以一针就见效的疫苗,公司把每一针的价格定在五千元,你买不买,你不买自然有人买。尽管有很多人买不起,可是国家一定要买的,不然光是医院的治疗费用就会大大的超过五千每人,再加上间接损失,譬如旅游、外商投资的影响,国家一定会尽早尽快的控制消除SARS的,不然光靠抗生素结果大家也看见了。另外中国人本着有病治病,无病预防的观念,那些有钱更要命的大款就是花再多的钱也愿意的我想不需要一年时间,只要三个月时间赚一亿美圆还不跟玩一样,这就是技术垄断的优势。管理学里面有一个竞争战略叫做快进快出战略:一开始以极高的价格进入市场,然后钱赚满了就满满的降价再降价,直至降到成本以下,清仓把货物全部出手,快速的退出市场。就那什么棉内衣服来说吧,一开始刚刚进入市场还没有竞争者的时候那多牛气,一件衣服六七百块,大街小巷的人还到处抢购,厂家脱销,一年赚了超过亿了。等到这一阵风过去一看,这衣服等同垃圾,现在一件二十都没有人买,可是厂家钱已经赚够了,这个比方虽然不很贴切,但也大概说明了意思。中国人的拒绝都是比较含蓄的,我这么写他躲也是尽可能符合“国情”,我觉得不算不合理吧。最近我脑袋里想好了大约是第六七十章内容可是中间的章节却始终没有办法连接上,累呀。给我一段时间,让我好好想想怎么连起来。
    “请问,您找谁?”一个温和的声音过后是一个粗暴的声音:“我找一个混蛋,名字叫做周荣。”一段时间的沉默,我猜想那个小秘书一定是通知了。“喂,谁呀?”老爸的声音传了过来,被我这么骂还那么平静,看来他商人不动声色的涵养已经培养出来了。
    “你弄个丫头在我家干什么?搞什么飞机!”我瞥了一眼低头坐在沙发上拘束的玩弄衣角风铃,她抬起头看了我向我,我则送给她一个自以为温柔的微笑,我压低了声音问道。老爸听出了我的声音,自然也听出了我语气中的不满,打着哈哈说:“是乖儿子呀,我前几天不是和你说过了吗?你也应该有心理准备才对。”我绞尽脑汁,始终没有想到老爸到底是什么时候跟我谈过这件事的。“是不是想不起来了,那我就提醒你一下吧,就是你告诉我公司整顿计划的时候,我不是说过我有什么湿告诉你的,一时间忘了,忘记告诉的就是这一件事了。这个女孩叫做风铃,你还记得小时侯住我们家隔壁的风叔叔,风铃小时侯不是和你一起玩的吗?你们不是还在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洗澡……”“扑”我把喝进嘴里的矿泉水全部喷了出去,老大不用说的这么暧昧,太露骨了,我急忙打断他:“行了,行了,我只是问你她住我房间干什么?”
    老爸笑着说:“风叔叔,后来因为工作调动去了外市,风铃也跟着去了,现在她要高三了,只有回到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况且他们去的那个城市教育质量也不好,所以风铃高三就转学回来,但风叔叔回不来只好拜托我照顾咯。”我想想也对,毕竟是熟人老爸也不好推辞,但还是说:“你那里不是有两间空房,让她住你那里还不行吗?而且你还有专车送她除了方便就是快捷了。”“你认为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和我们这些老古董住一起合适吗?”老爸想从事实方面击垮我。我不甘示弱的反驳道:“你认为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和一个二十岁出头的男人同住一间房合适吗?”
    “小子,老爸让你干一件小事就推三阻四的,是不是皮痒了。再说你还要抽空帮她补习所有的课程,如果她考不到你的那所大学,你就自己和你风叔叔解释吧。好了就这么定了。上班时间没有公事你最好不要骚扰我。喀。”挂上了电话。“喂,喂,喂,老爸就了不起,我靠。”我跳着叫喊起来,引得风铃目不转睛的盯着我看。
    我挠着脑袋说:“电话质量不好,只有喊起来才能听清楚,风铃是吧,我叫周不凡。”风铃看见我的样子笑着说:“我知道不凡哥。”不凡哥,这个称呼我仿佛有点印象了,哦,对了,思绪回到十几年前,那时侯我们家还只是一间平房,周围也没有什么房子,更别谈很多邻居了,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就只有隔壁的风叔叔家的女儿,那时我五岁她三岁,周围有一大群男骇就惟独她一个女孩,我还记得那时她胖乎乎的,简直就像一个球,而那群男骇都喜欢欺负她,我倒是没怎么欺负她,毕竟我们住得太近了,所以她时常跑到我家玩。好象是她七岁的时候就搬走的。
    现在平房全部拆了盖成了楼房,搬的搬,走的走,除了我以外就没有几个留下来的了,我对风铃说:“住的还习惯吗?”风铃点点头说:“很好,没有不习惯的。”我心里却说:“你习惯,我可不习惯了。”
    我又说:“我记得你还有一个绰号,叫做胖铃的吧。”风铃白了我一眼说:“那是不凡哥给我起的外号,现在人家哪里胖了。”是呀,女大十八变,越变越漂亮,除了胸部还真找不出她哪里有多余的脂肪,如果老爸不说,我还真想不起来她就是那个曾经肉乎乎的小女孩。此时我才真正打量起眼前的“熟人”,湿漉漉的长发垂在背后紧贴衣服上,细细的眉毛勾勒出两轮弯月,长长的睫毛长在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上,眼睛还不时顽皮的眨呀眨的,耳朵上也如雪一般穿着两个耳针,粉红的嘴唇开合时而露出洁白的牙齿,刚刚沐浴后的脸蛋显得红扑扑的,随着她的笑容冒出两个对称的小酒窝。一袭白色的女式短袖衬衫外露出一双洁白的玉臂,好象比我的胳膊还要粗一些,但绝对不会给人胖的感觉,配合她的身材只能说的恰如其分的丰满。
    我抬头看看时钟,已经快要十二点了,是该吃饭了,我说道:“走吧,我们出去吃饭去。”风铃甜甜的应了一声好就站起来。她站起来后我才发现她身材极其的高佻,大约到了一米七二、七三,跟雪差不多高,而且腿更加的修长,不禁想起她在浴室的背影。看来那个缠人的小妹妹确实长大了。
    想到去年的这个时候;离家出走的雪紧挨着”浑身冰冷”的我;走的也是这条街道;去的也是同样的餐馆;可是物是人非;短短的一年时间同伴就换成了另外一个人;让我不停的唏嘘时间不等人。风铃则瞪大眼睛;不住的张望四周想从记忆的深处搜索出熟悉的景物;可是她失望的发现;一切都变了;再也不是十几年前的模样;我微笑的向她介绍着景物;和原来的不同:”这里原来是幼儿园;就是你小时侯上的那一家;现在拆了搬到对面的那一条街去了;而盖了一栋写字楼;月租费都要一万。”小丫头看看高耸挺立的楼房;吐吐小香舌说:”乖乖;这么贵;我是租不起了。”我笑着说:”那可不一定;说不定一还可以成为它的主人呢。这家肯德鸡是去年才建的……”
    来到了餐馆我对着满头大汗的风铃说:”我记得你最喜欢的是凉面;每年的夏天都会跑到我家骗吃骗喝的;而吃的最多的还是凉面;对不对?”风铃撅起嘴抗议道:”人家哪里骗吃骗喝了;只是害怕不凡哥家里的饭菜摆坏了,才特地去帮忙吃的。嘻嘻。”经过刚才时间的交谈大家抛开了最后的一点拘束,而且过往的点滴事情如同走马灯一样的重新回到我的脑海.我叫来服务员,推开了她递过来的菜单直接说:"两碗凉面,一碗多放些香菜."风铃扑闪扑闪可爱的大眼睛,惊讶的看着我说:"不凡哥现在还能记得我喜欢吃香菜."
    "哈哈,你那时候弄得我家天天都是一股菜味,那情形简直就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老爸,老妈看见你差点忘了他们还有一个儿子,唉,你们吃面,我只能喝汤了.""那有。"风铃好象也记起了以往的事情,羞的小脸红红的,嘴上却不肯承认。凉面端上来后,我就习惯的猛得往嘴里塞,想想也觉得好笑,原来我可是崇尚细嚼慢咽的,自从和雪认识后,除了第一次一起吃饭时,我可以安心吃菜,其余的时候她每次都要和我抢,动作慢的铁定吃不好,尽管雪还“好心”的为我夹菜,她可聪明了尽给我夹蔬菜,她却往自己和烨的碗中夹荤菜;所以每次吃饭我就先下筷为强;久而久之饭量没见长,吃速到十提高的蛮快的。想到雪的顽皮,我就不由的开心的笑了。
    一直注意我的风铃看见我笑了,以为又想到了她的丑事,赶忙低头吃凉面。
    我们一边吃一边闲聊,从风铃的口中得知风叔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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