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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火-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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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出声,只是摸出了一枝枪悄悄顶住了门上的猫眼,只待警察准备破门时给他一枪。

不过影片里那颗子弹最终没有射出——对此不知是否该感叹这个警察好运气,按照当时的情况来看,飞入他脑瓜的除了那颗大口径的手枪弹之外,没准还有个净重500克以上的铜制猫眼和不计其数的玻璃茬子——我敢肯定那颗倒霉的脑瓜一定会比一个摔坏的西瓜更难看。

这个警察的幸运或许让部分心里阴暗的观众没能得到满足,所以我号召大家看北野武的《大佬》。在这个日本黑帮的意淫片中,北野老大猛龙过江召集了一批美国手下,其中一位黑人兄弟在被人寻仇时趴在猫眼上往外看,被人用枪顶着门镜打漏了脑壳,完成了吕克…贝松中那颗未射出子弹的遗憾。

这两个段子也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如果都到了动刀动枪的地步,不管是有人来敲门还是自己去敲别人的门,都不要趴在门上瞅了。凶悍的匪徒,就像保定逃犯黄昌兵,一见警察敲门就隔着门开了三枪打伤两名警察从容逃脱;如果是警察的话,就要费事些。警察不能隔着门先用子弹把屋子清扫一遍,通常的做法是悄悄的潜入,比如在门缝里塞一个探头什么的,看看屋子里情况再作打算,做好破门而入的准备——这里也不妨披露一个警察破门的战术动作:通常是一个小组中的前面两三人负责。国内警察破门很少看到用霰弹枪打独头弹或者用专业破门器(就是金属制的大锤,类似古代攻打城门的大树桩,为了对付日益坚固却防不住小偷的防盗门,现在有了更先进的液压破门锤),一般就是警察叔叔穿着靴子用脚踹了。一个人猛力踹门锁把门踹开,身旁接应的战友(这个位置的人一般是战斗小组组长)一看见门开了立刻把踹门的战友一把拉到旁边避开可能射出来的子弹(这个时候破门手身体是出于不平衡状态的),然后边上的战友才跟上进屋清扫。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并非所有警察都是这样严格训练的。80年代美国中西部发生过这样一起破门事件:一名下了班的巡警喝了一夜酒,凌晨时回家。他找错了门,用钥匙打不开门,于是用脚端。那家的女主人被惊醒了,躲在卧室里锁上了门。巡警醉得昏头昏脑,抽出勤务用枪,一枪射穿了卧室门。子弹从女主人背后进去,前胸穿出,将她射穿。她虽然幸免于死,但花了3万美元医药费。醉酒的巡警被推上了法庭。这也给了我们一个教训:当你去喝酒时,把枪留在家里是最安全的。如果你把枪锁在车里,可能会被人偷走。

二、Breaking News——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小提琴盒里的枪

有一个著名的笑话,说是一群学生正在练习小提琴,其中一个学生打开了小提琴盒,发现里面有一支枪。他惊叫:“糟糕,我爸爸拿着我的小提琴打劫去了。”这个笑话一方面告诉我们做事要胆大心细,另一方面暗示了那个小孩的爸爸可能是个黑手党分子。因为在1929年,由美国黑帮历史上旗帜性人物卡彭导演的著名的“情人节大屠杀”里,黑手党分子就把汤姆森式冲锋枪锯掉了枪托放进小提琴盒子里携行的。该枪事后也被称为“芝加哥小提琴”,为世人所熟知。看过《教父》的兄弟都知道,老教父的大儿子桑尼就是被人用汤姆森打成“蜂窝煤”的,如果不幸没看过洋片《教父》,你也可以回忆一下土造猛片《乌龙山剿匪记》,那里的汤姆森是四川兵工厂仿的,打仗都能凑合,随便看看也是不错的。

不过更值得注意的一个案例却是来自苏联。1988年三八妇女节那天,住在西伯利亚伊尔库茨克的一个音乐之家老少11口,举家上阵,劫持了一架飞往列宁格勒的图154,希望借此外逃伦敦(为什么不是维也纳)。据说动机是该家庭爵士乐队曾经在事发前旅日演出,被资本主义的灯红酒绿迷惑,回国后变卖家产,携带两支短枪,塞到琴盒里开始了犯罪之旅。

该劫机家庭的母亲奥韦奇金太太有11个孩子,被苏联政府授予“英雄母亲”(苏联人少啊,鼓励多生)称号,四处演出,7个儿子还在伊尔库茨克文化宫担任固定演员。这么大的名望之下,机场安检人员放松了警惕,热情地招呼,草草地检查,让家庭劫机团伙顺利登机。

苏联方面对知识分子的拼命精神缺乏应有的警惕。在飞机被劫持后的谈判中,大胆“晃点”了劫机家庭,骗人家说先在列宁格勒加油,然后转飞西方自由世界。结果却让飞机降落在某军用机场,然后大胆派兵包抄。空姐配合士兵,在飞机上吸引劫机家庭注意力。结果知识分子敏锐的观察力使得政府的“计划”破了产。来自音乐之家的劫机犯们发现受骗,自尊心遭受极大伤害,情绪开始波动起伏。反劫机突击队趁机发起强攻,双方在机舱内短兵相接。结果知识分子毕竟没受过什么恐怖活动训练,自身五死二伤,但是顺便也打死了空姐和乘客四人垫背,突击队员无一伤亡。值得说明的是,死的五个劫机犯里有两个都是自杀的。

这个事情彻底扭转了某些人脑子里关于知识分子“秀才造反三年不成”的印象。大概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我国电视剧里的坏蛋开始由传统的体态剽悍络腮胡子向文质彬彬金丝眼镜过渡。

杀人不见血

有一个著名的推理题目说的是某女谋杀亲夫,警察死活找不到凶器。你可能已经知道这个故事的答案了,凶器要么是一根大冰棍事后融化了,要么就是一根大骨头事后被凶手炖了汤。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真正的凶手使用这两样钝器杀人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钝器击人重在穿透性,冰棍、骨头(整块冰冻大排除外)在横向受力时太容易发生断裂了,不能施以足够的打击力。

去年3月的时候,国内某搏击杂志刊登了一套平民防身锤法,正是基于国内实行刀具管制、良民急需一件趁手的兵器对付持械歹徒的背景推出的。在推荐理由上,编者隆重提出了锤子平日里杀机隐藏,而关键时刻又具有极强的穿透力这一优点——令人颇感意外的是,正好就是在这期杂志出刊的那个月,堪称锤杀界第一人的小马同学的通缉令开始出现在了大街小巷。“石工锤”一词以前所未有的知名度传遍全国。

如果当时媒体所言不差,小马对暴力、侦破等项目兴趣比较大,那么从技术上看,马加爵当初选择石工锤作为作案工具还是颇见功底的。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当年名动天下的一代悍匪白宝山最初的两起杀人案所用的工具就是锤子。那是80年代白某赶上严打去新疆搬砖,坐牢时和两人发生口角,于是趁外出放羊之机在小帐篷边上挖好两米左右的坑,然后突使杀机,用锤子把牢友砸死然后把尸体竖着埋起来。如此反复杀了两人,毁尸灭迹,管教干部一直以为是两人越狱潜逃了,直到若干年后白某事发,这个事情才被交代出来。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案子中,白宝山第一次杀人没有见血,属于成功地运用了锤子的特点,而第二次作案时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手法,一锤下去鲜血喷溅。现场那些血点虽然在当时没有被立即发现,但是在日后定案时却成为了重要的证据。

小马的案子里,藏尸柜中充分延续了锤杀的隐蔽特点,使他被发现的时间大大推迟。但是他也正是败在了这一点上,恐怖可以隐藏一时,但不可能就此湮灭,柜中四具尸体一旦被

发现,引起的爆炸效应惊天,当然,所有一切只能延缓,而最终不能逃避惩罚。这一点,不论时间、手法、地域,是在犯罪之初就已经注定了的。'小说下载网 。。'

杀还是不杀

很多朋友是通过看港片了解“飞虎队”的,坦白说,这样一种理解会很有障碍——我以前就老觉得SDU的兄弟们蒙着个脑袋,千人一面让人觉得不是很有个性,不符合银幕猛男的标准。那个时候小孩子不懂事,甚至宁可觉得叶继欢那样用AK横扫半条街的匪徒更厉害些。其实和做匪徒一样,警察做到最高的境界,也是陈道明教导的那样——不杀。

过去的案子给了我们很多错觉——建国以来,二王,三李,到后来的田明建,都是抓捕时负隅顽抗被军警击毙的——还有一些不知名的更顽强抵抗的匪徒是被40火箭筒击毙的,而我知道的最够级别的匪徒是死于152加榴炮之下。而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也看到了对悍匪的成功抓捕——比如张君团伙,比如白宝山。对于这种现象,我们不应该错误地以为是我们的军警不够勇猛,不能把歹徒K死——实际上,对于亡命悍匪,活捉要比击毙困难得多。而飞虎队一直很值得夸耀的一点就是自他们建队以来,每一次飞虎出动,只要情报正确(指真的有劫匪在某处),没有任何一次有劫匪可以逃走,也没有一个劫匪被飞虎队打死——当然这个歹徒的“零伤亡率”不是鼓励大家放心大胆去当匪。

相比之下,1993年2月份发生在海南的围捕刘进荣一案就显得很有意思。根据事后多个版本的文字通讯描述,刘进荣毫不知情地被我武警官兵打了狙击,第一枪废掉腿脚,第二枪废掉持枪手,然后继续负隅顽抗,最终被击毙的。

但是不幸的是,那次行动正好有中央台记者跟随录像,并且在电视里播出了,更不幸的是,当时我还看了那个录像。根据录像现实,当时的情况是刘进荣老大正在路上溜达,突然周围烟尘四起——原来是被武警的一杆79狙和一杆81打了埋伏。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是武警枪法不行打不着刘犯(后来他们领导都出来说话了,说是射手太紧张),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两个射手八成是故意的——故意把刘犯唬住让他别跑,可是这个家伙冥顽不灵,被打伤了手脚还往林子里钻。警方没办法,只好来了通火力覆盖——下边的情景就和当年的二王差不多了:刘进荣最终下场和二王差不多,破破烂烂的尸体被警犬从林子里拖出来。

这里需要多嘴的是,压制性的射击,也就是火力覆盖,是我军警在对付悍匪时常用的一招,虽然没什么战术可言,但是非常实用。2000年朝阳区围捕于全文,于犯跑到居民楼里,被我方的火力压制随手击毙的。不过新时代的要求不一样了,光把人打死不算厉害,眼下流行抓活的,那么火力覆盖的招数还得少用些,否则就是少年亚历山大的悲哀——你把歹徒打完了,我上哪里去抓啊!

上厕所要不要带枪

孟京辉在他改编的话剧里提出过一个问题:在米兰的大街上用不用带刀自卫。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昆亭塔伦蒂诺在《低俗小说》里给了我们一个更严酷的思考。神气活现的黑社会杀手约翰·屈伏塔在“猎物”家蹲守期间内急,上厕所的时候只拿了本书而把枪落在了厨房,结果被回家的“猎物”布鲁斯威利拿到,一阵扫射,屈伏塔被他在马桶上干掉了。很明显,这就是导演向我们提问了:上厕所要不要带枪?

2001年著名歹徒张君被抓获的时候,坊间小报突然冒出大量相关小道消息,其中有一条就是说张犯爱枪如命,洗澡拉屎都要带一支在身边。对此,我个人的感觉是,这一方面说明了张犯的狡猾,另外也不排除他是看过《低俗小说》的,并且从中受到启发。

我的一个朋友(绝对良民)自幼体弱多病,惟一的嗜好是上厕所时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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