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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空间-第4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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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有点远,只有张太平听到了声音,心里面着实有些惊讶,竟然是两个人,而非是所说的一个人。

张太平表情的变化没有隐瞒身旁的王贵。

“怎么了?”王贵问道。

“还有一个人。”张太平说道。

不过多一个人也没有什么担心的,张太平和王贵等了一会儿便又朝着目标慢慢靠近。

“你那边的情况怎么样?”目标的声音说道。

“为了给你打掩护我可是颇费了一番手脚。”

“你到底想怎么样,直说吧!”目标有点寒声地说道。

两人说话的声音清晰地传入张太平的耳朵里面。

在大约三十米的距离张太平和王贵用手势交流了一下,然后王贵便绕了个大圈子朝着后面去了,和张太平合成一个简单的夹击状。

等了差不多王贵隐藏下来的时间,张太平又开始朝着目标接近,最后在十米之外停了下来,两人的身形映入眼底。

张太平并没有急着发动攻击,一个是为了让王贵做好准备,另一个是为了看清楚目标的面孔是不是通缉令上面所说之人。

说话的是两个孔武有力的中年汉子。其中的一个确实就是通缉令上所说之人,两一个就不认识了,但看上去两人身上都是血气环绕,眉心煞气很重,一看都不是什么轻与之辈,估计手上沾染的血腥不少。

看到这幅情景张太平就放心了很多,处理这样的人心里面负担不大。

从藏身之处出来张太平便放开步子朝着目标所在之处走去,虽然不是很明目张胆,但也没有过多地刻意隐藏。

“谁?”在到了两人五米的时候两人终于发现了,面朝过来,喝声道。

张太平又朝前垮了一步从隐身之处现于两人眼前。

“空中的那只鹰想必是你养的了?”最初追踪的那个目标说道。两人看上去并没有多么惊慌,平静地看着张太平。

张太平这才明白原来早已经就发现了天空之中的小风,不过发现了又能怎么样?现在被自己桌上了,注定于明天的太阳无缘了,心里面不太在意。

“我看你也不像警察,为什么要追踪我?”目标面无表情地问道。

张太平看了看慢慢往自己身后绕去的另一个人没有什么动作,这样两人分开了更好,更有利于对面王贵的动作。

“自然是为了那十万的奖金。”张太平扯了一个理由。通缉令上面说过要是得到通缉犯的信息就能得到两万块钱的信息,抓住了的话能得到十万块钱。

“嗤,就怕没命拿到这部分钱。”绕到身后的那人出声笑道。

就在这时候张太平对面的通缉犯身后哗然出现了一个如狸猫的身影。只见他扬起铁锨朝着通缉犯的头上削去。

挥下去之后才喊出了声音:“动手!”

同一时间绕到张太平身后之人也发现了不妥,大声呼喊道:“小心!”身形更是朝着张太平扑了过来。而张太平和他抱着同样的心思,也转身扑了过来。

张太平后发制人,速度要比身后之人快了许多,还不等他的匕首刺过来,便一把抓住其手腕利索地就爱那个匕首夺了过来,错身而过的瞬间在脖子上面划了一下。

可惜这人发现得迟了,不但没有救得了同伴的姓名更是将自己的姓名也留在了这里。

于张太平这边相比王贵那边就血腥了许多。铁锨虽然不锋利,但是钝器重击之下产生的效果更加可怕,等张太平转过身的时候那位之前追踪的目标已经脑袋开花缓缓软了下去。

王贵收起铁锨的时候被张太平在脖子上面划了一下的那人也捂着脖子倒下了。

“你强。”王贵咧嘴笑了笑朝着张太平竖了一根大拇指。

王贵是突然从后面发起的突袭,而张太平却是应对从后面而来的进攻,但是对手却是在同一时间被处理了,两人实力的高下自然不言而喻了。

之后两人便将地上两人的两具尸体掩埋了,将周边的环境处理干净,朝着山外面走去。

回到村子里面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

“回来了。”到了王贵家门前的时候忽然传来老村长的声音,老村长从黑暗中走了出来看着两人问道。

王贵轻轻点了点头。

虽然心里面有所准备,但是老村长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拿着烟袋的手还是抖了一下。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虽说那人是罪大恶极的通缉犯,但是其死在眼前两人手里面还是让老村长心里面有些复杂与颤抖。

张太平朝着老村长说道:“这件事情老叔不要往外宣传了,明天就说通缉犯已经跑到了其他的地方。”

老村长点了点头说道:“这个我晓得。你赶紧回去吧,回去之后好好洗一洗。”

张太平点了点头便离开了,王贵也进了屋子。

只有老村长又在屋檐下坐了下来,只有旱烟锅明灭的火光映照着好像一下子苍老了好几岁的面庞。

正文 第522章 迎娶

第二天一大早范茗就跑过来问道:“大哥,昨晚上抓到杀人犯了没有?”

昨天晚上她一直在等张太平回来想要了解结果,只是张太平一直不见人影,直到最后实在是瞌睡得支撑不下去了才回屋睡下了。

张太平不打算将自己昨晚上所作的事情告诉家人,毕竟杀人不是什么好事情,即便是杀的再有理由杀的是再罪大恶极的人也不是一件值得拿出来炫耀的事情。而且说出来还会在蔡雅芝心里面增加负担。

于是说道:“没有碰到。”

“昨天晚上小金不是已经发现了杀人犯带你出去了吗?怎么会没有遇见呢?”范茗不解且不信。

张太平没有理会她探究的眼神,笑着说道:“没有碰到就是没有碰到,这有什么稀奇的?昨晚上是黑夜本就不好找,况且杀人犯还长着两条腿呢,你难道不知道他会跑吗?”

范茗还刚想要再说什么,村子里面的大喇叭想起来了。

声音过后张太平说道:“这下相信了吧?”

刚才喇叭里面通知的就是杀人犯的事情,不过结果和事情的真想南辕北辙。老村长的说法是杀人犯已经跑到了别处去了,而且后面还有警察追踪,不可能再返回来了。

今天是农历的九月二十七,明天便是王荔结婚的日子了,今天就得驾着马儿拉着轿子过去。

第一次被租赁,张太平还是很重视的,从早上就开始准备。王荔的家在离城不远的南郊,坐车过去的话大概就是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要是单独骑马的话最多也就是一个多小时,但要是让马拉着轿子奔跑那速度就不能快了,所以张太平需得出发得早点。

吃过午饭之后就准备出发。

范茗从早上开始就盯着张太平了,这会儿见他准备出发了,便跳过来说道:“大哥,也带上我吧。”

这件事情并没有什么危险性,而且带个人也不是什么累赘,张太平爽快地就答应了。

旁边的小姑娘见到此情景也跑过来央求同行:“爸爸,爸爸,我也要去。”

张太平摇了摇头说道:“杀人犯已经走了,你还要去上学呢。”

小姑娘听后没有再纠缠,但是脸上却露出失望的神情来。

张太平不忍看到小姑娘伤心的表情,于是说道:“这次不能去了没事,等下次要是个星期天的时候一定带上丫丫。”

“嗯!”小姑娘种种点了点头,脸上重新显现出能净化人心灵的笑容。

轿子虽然还没有装饰得喜气洋洋,但是巨大的造型以及亮色的红椿木自有一股雍容华贵的气质,再加上四匹无丝毫杂色的马儿拉着,这样就更加吸引人的眼球了,一路上纷纷引人注目。好些年轻人都惊为天人地停下里掏出手机将这疑似从古代穿越过来的一幕拍摄下来。

张太平坐在驾驶的位子上,范茗坐在轿子里面不时地揭开窗口的帘子往外看,还真是像孤单哪家的贵小姐出游来了。

临近南郊的时候车辆多了起来,张太平驾驶的速度慢了下来,四匹马儿在他的驾驭之下步伐整齐,随着车流前行不见丝毫的慌乱。

在等红灯的时候旁边一辆奥迪中伸出一位年轻人的头问道:“嗨,哥们儿,你这是在拍电影吗?”

张太平笑着摇了摇头。

“那是做什么呢,你不会是从古代穿越过来的吧?”青年不大不小地开了个玩笑。

张太平淡淡地笑了笑依然没有说什么,红灯之后两人便会错身而过,实在是没有交流交底的必要。虽说这次来主要是为了宣传轿子的,但也要看情况与环境,总不能每遇见一个人就将轿子说一遍吧。

范茗却是从窗口伸出头来说道:“给人迎娶新娘的。”

“迎娶新娘?”青年微微惊讶还带着不解。

“对呀。”范茗骄傲地说道“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马车呀。”

“错!”范茗伸出一根指头摇了摇,然后用你孤陋寡闻的眼神看了青年一眼说道“这是轿子,只是为了节省人力用马拉着而已。”

青年这才仔细打量了一遍轿子,果然是一座古代轿子的造型,只是比他印象中的轿子要大了好多倍。

范茗继续说道:“你估计还不知道吧?”

“不知道什么?”青年也顺着范茗的话题问道。

“现在结婚的时候用宝马呀奔驰呀劳斯莱斯呀什么的早已经过时了,现在最流行的就是用轿子迎亲了。既美观又有古韵,比之那种只知道显摆的车子要好得多了。”范茗随口胡掐着。

青年笑着说道:“这个我还真是不知道,不过这确实是个好法子。”

绿灯亮了之后还不等青年在询问什么,张太平就轻轻扬了一下马鞭,四匹马儿踏着整齐地步子驶过了马路。

到了大概的位置之后给王荔打了个电话,王荔出来将两人接进了小区里面。¨〃wén 〃rén〃 shū 〃wū〃¨马车到来立即就吸引了正在筹办喜事的一大群人,纷纷上前来围观。尤其是那些被古装穿越剧影响很深的青年男女,对这辆用马拉着的轿子更是感兴趣。

这里虽然接近城里面,但还是农村的那种风俗,晚上准备的事宜颇为热闹。吃过晚饭之后张太平和王荔以及他的家人商量了一下明天的行程问题,然后在张太平的帮助下几个女人给轿子里外都布置了一番,使得轿子看上去更加喜气。就连四匹马儿每一匹头上都挽着一朵大红花。

六点钟就起床了。

范茗被叫醒的时候还有些睡眼朦胧,不过被外面的冷空气一刺激就清醒了,看了看天色有些惊讶地问道:“这么早就去接新娘子呀?是不是路途很远?”

张太平摇了摇头说道:“不是路途很远,而是这种事情是赶早不赶迟,再说了轿子的速度本来就不快,到了娘家的时候肯定还要耽搁很长一段时间,别看出发的这么早,能不能再中午一点之前回来还是两码子事情呢。”

稍稍填了一下肚子迎亲的车队就出发了。这次范茗没有再坐在轿子里面,而是坐到了一辆车子里。新郎王荔没有坐在车子里面,而是骑在张太平为他准备的一匹红马上。红马便是家里的红枣,它性子温顺,最适合给陌生人骑了。

路途确实不远,以走走停停的缓慢速度也才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

接近八点的时候到了新娘子的家里,这里也是张灯结彩,门口围了一群人,看着迎亲而来的车队。其中也厚很多人好奇新郎这次会用什么车子迎娶新娘,之前问的时候夫家一直保密,非要等到了结婚这一天才亮相。

出乎众人意料的是走在最前面的不是什么名贵的轿车,而是一匹全身鲜红、高大不凡的骏马,新郎就骑在马上。新郎的后面紧接着的是一辆看上去很华贵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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