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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只是因为幸福(品味幸福) 作者:沈素衣-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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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能说不是喜欢。喜欢确实喜欢,但是就那么多吧,不是很深。她自己的执念是来自她自己的想法。她一直坚信江杰阳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她被江杰阳对他爱人的故事所打动。但事实上,她也明白整颗心都已经给人的江杰阳又怎么会喜欢上她呢?所以她有目标,想要获得安宁的幸福,但又感觉这个目标根本是不可能达到的。所以她才会矛盾和挣扎。换句话说,之前她总觉得和江杰阳在一起会是最好的生活,得到她从小到大一直渴望得到的温暖。但是,现在……”

“现在怎么了?”季菲菲急得直推苏怡雪,想要让她继续讲下去。

我靠在吧台边,一点也不奇怪苏怡雪可以将我剖析地清清楚楚,她一向看得比谁都要明白。都说到这一步了,我也不打算隐瞒了,缓缓地陈述事实: “现在,我遇到了一个更适合我的目标,而且那个目标对我非常的好,我也有些喜欢他。就是这样。”
 

作者有话要说:有很多人跟我说,放弃这篇多年前写的文,重新开坑吧。我知道旧瓶装新酒是件出力又不讨好的事情,没有几个人会看的但我真的希望有人认真读我写的文因为我真的是用心在写文的一天一更呀一天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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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7 。。。 
 
 
说完这些话,兜里的手机正好响起来。也不管季菲菲现在是什么表情,我松开一直握紧的拳头,从兜里掏出手机来,发现是陈思宁发给我的短信。

他问我:“报纸看到了吗?”

我笑出了声,这人真不知道应该说是大度好,还是直接好。我手指一顿快摁迅速回了他的短信:“看到了。我会找个时间跟他谈一下钟绛虹的事情。”想了一下,我又回了他三个字:“没事的。”这‘没事的’三个字是告诉他不要担心,我会处理好一切的。相信以他那么聪明的人肯定会看明白的。

然后我把手机放到吧台上,看向季菲菲,平静地笑着:“不是你一直让我想开吗?我现在确实想开了。与其去捕捉遥不可及的梦,不如跟真实守护在我身边的那个人在一起。”

季菲菲坐回到我的身边,仔细地观察了一下我的表情,好像是在确认我是否是跟她在开玩笑。她发现我的神情十分严肃地时候,终于相信了我所说的话,大大地绽放出一个漂亮的笑颜,如带着露珠在清晨时候盛开的花朵一样:“这才是应该真正祝福你的事情。”

我点点头,颇为郑重地说:“嗯。我也是这样认为的。”随后没有憋住,直接和她们一起笑喷在了一起。

这时,手机再次响起。我拿过来一看,还是陈思宁的短信,这次他回的内容是用的英文:“I opened my wallet and found it empty; reached into my pocket and found no coin; searched my life and found you! Then I realized how rich I am。。”

“看你笑得这么恶心,是陈思宁的短信吧?”苏怡雪走到我的面前,把手机抢了过来,“给我们看看他说什么呢。”

季菲菲也凑过去,两个人额头抵着额头,一起在读我手机的短信。

没有几个字的短信,被她们翻来覆去地看,最后把手机丢回给我。苏怡雪喟叹一声:“晓蕾,落到这么个人手里,你认了吧。”

季菲菲附和地点点头说道:“这人,要么是个滥情的,要么是个专情的,无论哪一种,都是个情圣。”

苏怡雪笑着冲吧台远远地另一端正在为客人调咖啡的小丁一招手:“小丁,麻烦给我兑一杯红方,加冰块和可乐,谢谢。”然后侧身眨了眨眼睛对我说,“我一直以为陈思宁是位行动派,没想到说出来的情话都格外的动人。” 

我收起手机,心情颇为愉悦。无论是哪种女人,内心多多少少总有些虚荣心在作祟,更何况是自己也在喜欢的那个人。

不过,我看见苏怡雪要酒喝,还是蹙起了眉头:“少喝点酒。女孩子喝太多酒会吃亏的。以前喝啤酒也就算了,现在连洋酒都喝了。酗酒可不是什么好事。”

小丁把酒杯放到苏怡雪面前,开起了玩笑:“店长,你对我们苏姐可真好,赶上她妈了。”本是无心的玩笑,但不可避免地触及到了苏怡雪内心尚未愈合的伤痛。

气氛一下子僵住了。

小丁发现大家都不说话了,感觉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她渐渐收敛住笑意,变了脸色,慌乱无措地说道:“对不起,我是不是说错什么话了?”

我安抚地把手放在小丁的发顶,轻轻地拍了拍:“没事。你先忙你的去吧。”
在我打发走如迷途小狗一样的小丁之后,苏怡雪才勉强扯了扯唇角:“喂,其实没什么的,真没什么。”说着,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

我和季菲菲对视一眼,又相互移开了视线,心里却在这一眼中都知道对方明白苏怡雪现下的心思,只是我们都不去点破。什么没什么,都是说出来欺人欺己的谎话,要是当真放下了,也不会反复地强调没什么。

沉默了一会儿,在苏怡雪喝完最后一口酒后,突然笑道:“嗨,怎么扯到我身上了。晓蕾,有件事情我必须和你说清楚。”

“啊?”这话怎么听得让我心脏发颤啊?我一动不敢动地盯着她看,这时我是万万不想惹这姑奶奶发脾气的。

苏怡雪起身,站到我面前,用指尖划过我的脸侧,笑着说:“你可别紧张,也不是什么大事。”

我松了半口气,另外半口气还吊在心口不上不下的:“姑奶奶,您快说事吧,别再耍小人玩了。”

“谁耍你了?”苏怡雪转身对小丁再次招手说,“小丁再来一杯。”

季菲菲忙按住她的手:“姑奶奶,差不多就行了。”

苏怡雪拿眼睛瞟了我们一眼:“怎么,我想喝酒,不行吗?”

我撑着额角去看苏怡雪,她神情已经达到非喝不可的地步了,只好对季菲菲说:“算了,让她喝。大不了醉了,我扶她回去。”

小丁又端来一杯红方放在吧台上,顺手将另一只喝剩的空杯拿走,惴惴地不敢再多说一句话。

“嗯。这还差不多够意思。”苏怡雪点点头,毫不客气地又饮了一口酒,接着说道:“你知道为什么你租的房子那么便宜吗?”

我安静地坐在一旁听着,艰难地看向苏怡雪,不插一句话,似乎已经猜到了什么,但是不敢往深处去细想。

苏怡雪淡淡地说:“两室一厅,每月一千多元钱。在这座城市,这样的价钱,地点还不偏,要的还那么急,你以为自己运气很好?那样的房子,要么是凶宅,要么……”

下半句话停在那里,她并没有讲下去。但,里面的内容我猜得七七八八了。

一旁的季菲菲瞪大了眼睛瞅向苏怡雪:“怡雪,不是说好不告诉晓蕾的吗?”

苏怡雪语气更淡了几分,根本听不出丝毫的情绪来:“既然得到了最好的,就要学会珍惜。不要像我这样……”说到这里,苏怡雪抿了一口酒,情绪顿时上来了,眼眶也变红了,“这个世上也就我妈对我最好,结果不等我好好回报,就……”

亲情、爱情,甭管哪一种,但凡跟情字沾边,总是让人不由得习以为常,从未想过有天失去时,自己该是多么地怅然与彷徨,一如既往地任性和漠视。直到有天真的失去时,幡然回头才发现那些个习以为常不过都是对方一味地纵容,一味地宠溺。

其实,哪里有那么多的理所应当?这个世上本没有无缘无故的好,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当一个人愿意无条件地对你好的时候,就应该学会知足,学会感恩。想来那人该是多么地珍惜你,才会这样不计得失,不求利益地对你好。

而我们常常忘记和忽略的,恰恰是身旁最重要的那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一天一更啊一天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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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8 。。。 
 
 
和陈思宁约好晚上七点去他家见面。放下电话,我打开许久未用的化妆包;对着镜子描眉画目折腾了好半天。都说女为悦己者容。以前曾不在意在他面前,我是以怎样的面目在示人。但是

既然已经喜欢了,不好好打扮一下,别说对不起自己了,感觉还有点儿对不住陈思宁。

恋爱时,人人都想把最好的一面呈现给对方,恨不能自己在对方的记忆中总是完美无瑕的。
收拾妥当,再次照了照镜子,看见镜子里的女子,眼波流转间,万千情意款款从眼底流淌而出,以这种眼神出门,肯定闪瞎一堆人。我忍不住笑了起来,还没有见面呢,自己这边倒先多情起来了。真的很想把最好的东西拿出来全部送到陈思宁的面前。但,这份情谊更多的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愧疚。一思及此,我便又徒自黯然神伤了起来。一方面想要尽快见到江杰阳,好把过去的一切做个了断,早日回报陈思宁的心意。另一方面,又恐惧见到江杰阳,生怕自己一个把持不住,再次踏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之中。

其实,更多的是我对自己见江杰阳还没有足够可以抵挡那份诱惑的信心和勇敢。

整座城说大不是特别的大,说小也不算小,道路阡陌纵横、四通八达,人潮如涌。我从没想过有一天,会与他相遇。行走在人声鼎沸的街头,我在人海之中一眼便将他认出来。

身穿黑色冬装的他比之前愈发清减了。

心口酸酸胀胀的,来不及细想,肢体已经脱离了大脑的掌控,抢先有了反应。我拨开人群,一边说着抱歉,一边拼命地向他的方向跑去。追赶着他的身影,就像追赶着旧日的时光剪影一样,只想着能够紧紧地攥在手心里。冬日凛冽的寒风割痛我的面颊,飞奔的身子让胸腔开始憋闷起来,我大口地呼吸着空气,几近窒息。大脑里的记忆碎片却在此时如流光飞火极快地闪现在眼前。他把毛巾递到我的面前,白皙的手背上淡蓝色的血管如同浮雕一般贴服住肌肤映衬毛巾的纯白,干净而又好看。他温和地笑着说:“小姐,给你毛巾。” 这是他跟我说过的第一句话,我牢牢地记在脑海的最深处。曾经在过去的无数个梦中,我似乎都能够听到他在同我说这句话,一遍又一遍。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到一个异性笑得如此温暖,连同他递来的毛巾将那份温暖传递给我。就在那时,我聆听自己内心的渴望,跟随自己的意愿,想要离那个人近一点,再近一点。

即便与他的初次邂逅不够浪漫,不够快意,不够坦然,我依然执拗地希望时光永远地定格在那一刻;刚刚年满二十岁的我,青春的帷幕刚刚拉开,生旦净末丑各个角色一切就绪,只是尚未开锣。真真地韶华如春。但是,我遇到了他——让我第一次用尽全部的力气想要将他描摹在心底。

那时的他,那时的我…

一刹那,我的眼前又乍现江杰阳那柔和而略带忧郁的笑容……

记忆可能是这世上最折磨人的东西。当你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然忘记、已然摒弃的时候,它以无可匹敌之势霸道蛮横地将过往的种种情景系数还原在你的脑海。如一只强而有力的手不停地拨弄神经。阻力越大,弹奏越密,嘈嘈切切,痛不可挡。

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在他走到马路另一侧的时候,我终于跑到了马路的这一侧。红灯亮起,望着他头也不回继续向前走去的身影,我全身发抖,他……已经失踪了多久……两年?或者一年半?我早已忘记了具体的日子,具体的时间。恍惚间,我产生了一种错觉:我与他之间横亘的不仅仅只是一条马路,只是穿梭如织的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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