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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bg]风来吴山by绿听宝石-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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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信号。
等到所有人面鸟都吐出了那种令人感到极度恶心的口中猴之后,地上就显得很是拥挤了。那些同样有着尖牙利齿的猴子们简直就是地狱里爬上来的恶鬼,疯狂地啃食地上的那些尸体,而让我们心颤的是,距离我们极近的那些口中猴显然发现了这个狭缝中还有不少口粮。
吴邪往我身前挡了挡,可我发现他的声音也并不自然:“粽娘别怕,看那些挂在锁链上的尸体的完整度就知道,它们对你这样的腊肉不感兴趣,它们喜欢新鲜肉。”
是吗?可我从它们看向我不善的眼神中觉得它们一定不太挑食。
一开始的时候口中猴还很忌惮我们手中的枪,它们看上去没有内部制度,却分工有序,体型较小的猴子具有优先进食的资格,而那些看上去体格健壮的成年猴则谨慎地紧盯着我们这些预备粮。这些玩意儿在地底繁衍了——更有甚者是生存了千年早已成了魅,它们精明到令人胆寒:一旦火力稍弱,它们就会从任何没有被严密防备到的角度窜出来攻击我们,而且谁最有杀伤力谁就是它们疯狂报复的对象。
潘子的子弹刚一告罄,立即有几只口中猴呲着獠牙扑到他的身上,他也够硬汉,直接抓着它们连皮带肉使劲儿一扯直接甩到远处的墙壁上。他杀红了眼,用枪托砸了几下猴子之后竟然去抢吴邪手中的枪!
“小三爷,这些死猴子会优先攻击伤害它们的人,我集中火力吸引他们,你带胖子他们先走!”
“你他妈当我吴邪是什么人!”吴邪怎么可能让他得逞,肩膀狠狠一靠,原本还是十分节省子弹只瞄准附近的口中猴的他也开始跟潘子之前一样不间歇地扫射起来。
“就是!”胖子不知道从哪儿摸出小半瓶白酒一口闷了,笑骂道,“我胖子被挂在那上面任那些衰鸟欺负的时候你们没跑,现在要我跑你殿后?!别把我胖爷看扁了!”
胖子把空酒瓶一摔,也打算最后一搏,却被一直一语不发地叶成按下了枪。
胖子顿时火了:“你在发什么神经!”
“我倒是觉得潘子说的很有道理——五个人全变成猴子的晚餐,值得吗?我们是该留个人下来,但轮不上你。”叶成示意潘子靠边站,他指了指自己的腿说,“我脚上有伤,估计跑也跑不过那些猴子,再说了,刚刚还摔了一下,指不定就是个脑震荡,出去了也要变个傻子,你们谁都别跟我争,最适合留下的人就是……”
“就是我。”
》》》 》》》
我能感到我的双脚在发软发抖。
我能感觉到我的心脏因为恐惧不受控制的狂跳起来。
我能感到强烈的求生欲随着血液泵入大脑叫嚣着让我不要做傻事。
但我还是站了出来。
我极力地控制着自己,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是那样的平常,就好像是在饭后的聊天中提出了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好建议:“我是粽子啊,我感觉不到痛苦,我还能复活,最关键的一点是,吴邪你说的它们不爱吃腊肉。”
“不行!”吴邪立即否决道。
“哪里不行了!难道你有更好的办法吗?”我冲他吼了出来。
吴邪同样看着我,眼神中透着一丝诡异的平静,就在我以为他的沉默无言代表着妥协的时候,他突然转过身继续对着口中猴疯狂地扫射起来!
“吴邪你疯了!”我不可置信地大叫起来。
他满是血丝的眼睛直视前方,坚毅无比,火舌自枪口高频率的喷吐,子弹的爆裂声和击中猴子身体的闷响此起彼伏,吴邪的声音夹杂在其中是如此的轻细却又如此的喧嚣。
“男人做事的时候,女人退到后面去好吗?”
是啊,你总是喜欢把这类的话挂在嘴边。背装备的时候是,走暗道的时候是,而我,永远都是被照顾的那个,被宽慰的那个,被安抚的那个,被保护的那个。
你给了我太多太多,而我,就是那么愚蠢的一个家伙,我不知道可以怎样去回报。
所以……就请让我以命相许。
我的自动步枪被胖子拿去了,可我还有另一把枪不是吗。我掏出那把小型信号弹发射器把剩下的信号弹一次性连发了出去。
信号弹紧贴着地面高速前行,宛如数条无坚不摧地火龙,它们在山谷间来回弹跳反射,四下立即腾起焦糊的肉味。口中猴顿时惊慌失措地无脑乱窜着,不少聪明的重新返回了人面鸟的口中,升向高空。人面鸟开始在空中绕圈盘旋,在等待信号弹熄灭的同时酝酿着一场必将到来的巨大风暴。
“走啊,走啊!难道真要我让潘子把你打晕了拖走才行?!”
吴邪的拳头紧了又松松了再紧,好一会儿,他闭了闭眼,然后转身和潘子他们一起跑向裂谷深处。

》》》061 他们

》》》最温柔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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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版结局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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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卓燃。
卓别林的卓,燃烧的燃。
我家住在长白山脚下,秉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老古训,我爸爸干脆把我们的家改建成了一间小旅馆,供往来的登山客们歇脚暂住。
他们来自天南地北,有一时头脑发热跑来流浪的大学生,也有富得流油搞什么生态旅游的暴发户,有一脸凶相一看就是偷猎人的壮汉,还有一直住在二层最里间那个看起来挺斯文的怪人。
怪人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发呆,对着窗外发呆,对着电脑发呆,对着食物发呆,有时候对着人也发呆。
我总觉得他是那种有交流障碍的自闭症患者,所以才会背井离乡地漂泊到这么个旮旯地方来,把旅店当成家似的长长久久的住着。
可后来我又发现不是。
每年入冬的时候总会有那么几个男人来找他,来的还老是那么几个,一个胖子,一个满嘴油腔滑调的土豪,一个皮肤黝黑看上去不太好相处的结实汉子。他们四个聚在一起总是很有话说,尤其是那个胖子,不仅能说,每次还都带酒来,喝醉了就开始各种胡侃乱侃,甚至有时候还跳上桌子去手舞足蹈地乱比划。
怪人总是聆听多过于倾诉,但他确实把一年到头难得的几次笑容都给了他这些看上去和他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朋友。他不跟着疯,也不低头狂闷酒,只在那些男人都醉倒之后很温和的向我爸爸说声抱歉,然后把他们一个个扛到客房里去。
三人组每次都一起来,陪了怪人几周或者几个月后又陆陆续续的离开。于是这冬日也就愈发显得萧条了。
我问过怪人,我说,外面的世界真的有他们说的那么精彩吗?
他点点头。
那你为什么不跟他们一起走呢?你每天在这里发呆多无趣啊。
他想了想,看向长白山,语气有些寂寥地说,因为我的世界不在那里。
我跟着他望向似乎永远都一个模样的雪山,看了半天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长白山上有什么吗?我问他。
他又点点头:有我的爱人。
你爱人是边防女兵啊?还是住在朝鲜啊?
他牵了牵嘴角,不置可否。
》》》 》》》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知道了怪人的工作。
他竟然是个作家。
在我的眼中作家一直是个很崇高的职业,毕竟知识渊博的人总是受人尊敬的。怪人在我心中的形象立即上升成鲁迅朱自清一般的高度。
那天我正在帮老爸打扫客房,在打扫到二楼的走廊时我听到门里的人在讲电话。
——前面十几万字我一笔都不会改,错别字也不改,《盗墓日记》这个名字更不会改,你们爱出版就出版,不出版拉倒。
——本来就不是写给你们看的。
零零散散还有其他几句,不过我也没细听。等晚上闲来无聊的时候,突然想看看怪人的书写的怎么样,于是趁老爸守前台的时候打开了电脑。
我的电脑桌面上有个看上去很低端很弱智的连珠游戏,是从怪人的那台台式机上拷贝过来的,不过就算这个游戏长着一副很白痴的嘴脸,我也从来没有玩上过一千五百分,也不知道他那个三千多分的最高纪录是怎么打出来的。顺带说一句,怪人就是怪人,用台电脑还要专门从老家运过来,我总忍不住想是不是运费都要比那台破机子贵。
盗……墓……日……记,ok,我点击一下鼠标。
没想到网上还真有这部尚未出版的小说的相关信息。
这是篇在网络上连载的描写关于盗墓贼的一本小说,人气很火爆,难怪怪人的脾气那么大还有出版社上赶着愿意帮他出书。
我草草看了十几章,觉得现在怎么大家口味都这样啊……这书……明明写的一点也不好看啊,除了剧情诡谲一些之外,作者的文笔真是惨不忍睹,完全就像是一个写作的初学者在写小说。
小说中间甚至还镜头一转,从女主角的自述变成了男主角的自述。
我撇撇嘴,这样的小说到底是怎么红起来的?猎奇心理吗?
不过吐槽归吐槽,我还是耐着性子看了下去。我看了整整一宿,第二天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但我庆幸自己没有放弃,因为中途的那次转换视角实在是将这篇文的水平提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没有了华丽辞藻的堆砌,没有了各种雷人的上帝视角,那种淡淡的文笔并没有使整个故事的惊奇度降低,反而更引人入胜。
我就搞不懂了,后面的几百万字都写了,为什么怪人就不愿意稍微对前面的十几万字做一个润笔呢?
故事里的男女主角在山东瓜子庙相遇,在西沙海底墓相知,在长白山相爱。在女孩子最后坚持断后的时候,男主角尽管知道为了大局这是最好的选择却依然任性地留下来陪她,最后两人有惊无险的一同度过了难关。
长白山长白山,长相守,到白头。
他们结婚了。
可他们依然安分不下来,他们一同去了沙漠,一同去了蛇沼,一同去探寻水底古楼的秘密,一同承担苦难,一同享受欢愉。
怪人在文案上承诺,他不会弃坑,会一直一直一直写下去,哪怕薛北风和吴邪八十岁了也能联手把盗洞打到美国去。
我翻了翻这本书的评论区,那里也是讨论的一派热火朝天的,只是怪人好像很大牌的从不回复。有人说扯这些家里长短的干嘛我是来看盗墓的,有人说上点船戏啊,有人说作者写这么多不是想骗钱吧,有人说男主身边的妹子太少了强烈要求加几个波霸……我想了想,也不知道写些什么好,最后随手打了一句话上去。
吴邪和薛北风好幸福啊。
一觉睡到天黑,等我再去看那篇文的时候,我发现我的评论已经被刷成了话题楼,顶在最前面。
因为一向只更新不回复的大牌怪人居然在我的评论下回复了一句话。
是啊,他们好幸福啊。
》》》 》》》
记得有一年暑假,电视台重播《神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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