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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梦方醒,倏然转过头去。那瞬,她仿佛有种被人看透心事的羞赧,于是撇着嘴怒目瞪他,一双眼睛盈盈泛着水光。“你笑什么笑?”
程书文扬了扬眉,轻挑嘴唇,“小姐,你……”
“我怎么样?”孙璞昂着头,毫不怯懦的与程书文对视。
程书文突然垂下眸子,却是探出手来,在她来得及反应之前,手指点在了她胸口的位置。
孙璞心脏咚咚咚狂跳,待回神时才恍然擦觉自己被人楷了油。
“你——混蛋——”她怒气陡生,扬起手来欲给他一掌。程书文反应极快,迅速朝后退了一步,又是那种欠揍的笑容。孙璞受惊的双手捂在胸口前,“你,你,信不信我叫非礼?”
程书文轻轻咳了一声,“好心好意”的提醒她,“小姐,你胸前第二颗纽扣……开了。”
孙璞咽了咽喉咙,慢慢地垂下头,尴尬的发现……程书文所言为实。她的怒气悉数被尴尬所掩埋,干干的笑了两声,转过身去,快速的扣上了衣扣。
转回身时,程书文居然还在。
她双颊绯热,极难为情的朝他颔首。程书文反倒不以为意似的。他扬了扬眉,“小姐,我们是不是哪里见过?”
从没有那么一刻,那样的失望过。自小到大,她踏着校花的名号踩着一路的玻璃心,几乎是被人捧在手心里长大。从未有这样被人忽略过。
然后,渐渐地注意程书文。
他不常来公司,喜欢到处“惹是生非”,也遇见过那些个摇曳生姿跑到公司里,朝他献媚。孙璞心底的酸意一点点蹦出,偶尔在公司与程书文擦肩而过时,总要投去慑人的目光,似恨不得将他身上剜出个洞出来。
真正的大爆发,是在公司一次聚会。
那夜,在娱乐会所。他果然又揽了个国色天香的女人,两人亲亲喔喔,腻腻歪歪。
孙璞心下生了闷意,仰着头一瓶瓶的喝起啤酒来。她酒量极好,可是这么喝下去,终归是有些醉意。同事皆离去后,她一个人蹲在街边的梧桐树下,吐得个天昏地暗。
拧开矿泉水瓶,簌了口。不禁嘲笑自己。好歹也是个情人杀手,没想到,才短短几个月的功夫,就陷进一段“单相思”中。而那个男人甚至连一眼都不曾多看她。
她觉得委屈,又失望,索性坐在那里,头歪靠着树干,仰着头看星星。
可是星星没看到,眸子里却蓦然出现一张俊彦,直直地盯着她。她浑身一个激灵。而程书文低低的笑了起来,“喝这么多酒,想被人劫财劫色?”
孙璞故作淡漠的瞥了他一眼,无所谓似的站起身,拍了拍身后的土,“要你管。”她哼了一声,绕过他,往前走了几步后,又不甘心的回过头来,瞪着他,“怎么,程二少这是被美人给抛弃了,才有功夫理我们这些个虾兵小将?”
程书文笑笑,“这天底下还有比你更美的女人?”
甜言蜜语谁不爱听?
尤其是这样帅气逼人的男人,月光星辉洒在他肩头,而他的眉眼英俊,唇角含着浅笑,用极动听的声音极醇厚的声线说出那样一句美妙的话。
这是她,第二次被他俘虏。
心脏胡乱跳动,呼吸一滞,她眨了眨眼睛,急速稳住心神,哼了一声,“你喝醉了吧!”然后迅速转过身去,歪歪扭扭的朝前走,捂着胸口大口大口的呼吸。
手臂不期然被人捉住,她抬眸,已被程书文搂入怀里。
“葡萄,做我女朋友吧。”
最初,两人在一起是秘密行为。那时候,她最开心的便是晚间,窝在他温暖的怀抱里,吃他剥好的红提,看无聊的法国爱情电影,亲吻他,在他的身边醒来。
每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进卧室,金色的日光跳动着,她撑着手肘侧卧,细细地看他的睡眼,心里安静平和到极致。仿佛只要他在身边,就已经到了地老天荒。
孙璞高傲,却又在那段日子学会了做简单的早餐。
她醒得早,为他煎荷包蛋,为他冲泡燕麦粥,为他做一份三明治。
满心都是甜蜜。
其实,自始至终,他都没有跟她说过一句“我爱你”,甚至连甜言蜜语都少得可怜。
所以,现在回想起来,他提出分手,并没有那样的另她感到意外。
自尊与骄傲让她不肯低头去挽留。
于是在公司,两人曾经亲密到身体紧紧胶合在一起的人,形同陌路。偶尔擦身而过,唯一证明曾经彼此拥有过的,便是鼻端萦绕的那熟悉的淡淡的独特香味。
他又开始了花天酒地。
而她也努力开始新的生活,出入夜场,交际,认识各式各样的男人,却在他们的殷勤投好下,嫌弃的离开。终究,还是无法忘记程书文。
其实,孙璞也说不出原因,怎么那个风一样难以捉摸的男人,就轻易的占据了她的心,并且从此挥之不去。
最后,终于还是她先投了降。
因为太爱他,爱到可以忘记自己。
她无法再看到他身边环绕着那些浓妆艳抹的女人,无法忍受他身上有其他女人的香水味,无法容忍他每天清晨醒来时,吃着另一个女人做的早餐。
可是,再次牵手时,两人的心境却大不相同。
他变得更加难以捉摸。她不只一次见他在暗夜里手持一杯红酒,在阳台的藤椅上,独自啜饮。他眼中的孤寂与伤感,让她无法忽略,并心痛不已。尽管难以接受,可是她知道,他爱上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是谁,孙璞无从得知,程书文也从未诉说过。可孙璞知道,他一定很爱她。
直至一个暗夜,他在她身上驰骋,紧紧地拥着她,额际的汗低落在她的眼睛里。她嘤嘤的抽泣,拥着他的肩。当他到达顶峰时,在她耳边轻轻呢喃出两个字。
锦舞。
很好听的名字。
她想,那个女人,一定很美丽。
没关系,只要他还在身边就好。即便是他不爱她,至少他还牵着她的手,答应陪她到天涯海角。
世事无常。
天涯海角远不可及,而她竟然被他亲手送进了牢里。
坐牢的日子度秒如年。看不到天空,看不到阳光,看不到星星,有的只是日复一日的孤独。暗夜中,她失眠,裹着被子缩在墙角,目光惨然的盯着屋顶,然后静静地等待天亮。
怪他吗?为了自保,终究是选择牺牲了她。
好像……还是没办法……
这样难熬的日子,连她都快被逼疯了,他怎么能受得了呢?她甚至有一刻庆幸,坐牢的人是自己。
钟清骂她傻,程子浩骂她傻,就连安迪也骂她傻。
到最后,连她自己也觉得自己傻。
呵,傻就傻了,她还活着,不是吗,只要活着,就有重见光明的一天。
这天,安迪来探监。
这小子,脑袋永远少根筋,在她面前又骂起了程书文,告诉她程书文出了国,又怂恿她将事实说出来。
她为难的扶额,都已经半年过去了,她已经认了命,又为什么要推翻这案子?
程书文出国,其实她是知道的。
因为在他出国的前一天,来监狱探望她。
原本,孙璞是不打算见她的。监狱的日子早已让她的夺目光彩消磨殆尽,她很怕被他看到自己糟糕的一面,可是终究还是没忍住。她想见他,很想。
他还是那样的帅气逼人,她握着听筒的手指禁不住微微颤抖,她差点就哭出了,所以不敢开口,害怕自己的声音是嘶哑的,吓跑了他。
“我要走了,葡萄。”
“对不起,葡萄。”
“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还给你。”
他只说了这三句话,她终究仍不住嘤嘤的哭泣,在泪眼迷蒙中,瞧见他拧起的眉,紧抿的唇。
如果可以,我希望不再有下辈子。
这一世,我已经用尽了生生世世的力气来爱你。
我爱你,只能到这里。
程书文,再见。
第39章
钟时风——你是我不能说的秘密
小时候;钟清常常跟在钟时风身后,甜甜的叫哥哥。
最初,钟时风特讨厌这小东西,梳着马尾辫;眼睛瞪得大大的,揪着他的衣袖不肯撒手。走到哪里都跟着。钟时风那群结党结派的“小兄弟”都取笑他;长了个小尾巴。好歹他也是院子里的领军人物;就这么被人耻笑;实在是太有损颜面。于是冷下脸来赶钟清走。她反倒像是没听懂他的话,很执拗的追随在他身后;一步都不离。
那天下大雪,钟时风约好了一群小男生打雪仗。这游戏哪里适合娇滴滴的女孩子;被冰块砸到哇啦哇啦的哭实在是惹人厌。出了门;他就寻思着如何躲开钟清。
“你别再赶着我了!”
“哥,我没有地方可以去,你就带我去玩吧,我保证,绝对不打扰你们,我就在旁边安安静静的看!”
“钟清,你再跟着我,我就揍你了啊!”
“嘿嘿,你不会的,你是我哥哥嘛,怎么会揍我呢?”
舌战宣告失败,这丫头总是曲解他的语意。
钟时风可不乐意再被那些个臭小子取笑,认真想了想,灵机一动,开始大摇大摆的在街道上行走,而钟清乐嘻嘻的跟在他身后,不到一米的距离。
走到十字街时,钟时风停下脚步,在一家商铺前驻足。
钟清也立刻停下来,见钟时风回头,朝他盈盈一笑,甜甜的叫他,“哥哥。”这世上最帅的就是他哥哥了,浓眉大眼,气质非凡,从小就招各种小姑娘喜爱。
钟时风扬了扬眉,朝钟清走近两步。那时候,他个子就高她一个头,摸着她长长软软的发顶,难得用很轻和的语气同她讲话,“清清,想不想吃棉花糖?”
钟清重重的点头,“想吃!”她笑眯眯揪住钟时风的袖口,“哥,你买给我,好不好?”
钟时风心里暗自腹诽,这丫头还真是天真,下大雪去哪里找棉花糖买。他嘿嘿一笑,告诉她,“哥哥现在就去给你买棉花糖,你就在这里等我,记得,不要随便乱走,也不要……跟过来。”其实,最重要的就是最后那短短一句话,不要跟过来。
终于甩掉了这丫头后,钟时风一派神清气爽,打雪仗都倍儿有精神。
晚上回家。
原以为这傻丫头等不到人,自己就会回来。
没想到,到了八点都不见人影。
大冬天的,外面黑漆漆的,连个月光都没有。孟澜与钟立信也着了急,连忙出去寻她。钟时风这才暗叫不好,取了手电筒,沿着铺满瑞雪的道路往那方向走去。二十分钟后,才终于走到那商铺。
钟时风拿着手电筒在商铺四周照着,最后,在角落里寻到钟清。她缩成一团,瑟瑟发抖的,嘴唇都是纸的。钟时风心里一个咯噔,探过手去摸她的额头,呀,好烫,一定是发烧了!
他的手心冰凉,钟清霎时睁开了眼睛,一见到他,委屈的不得了,咬着唇叫了声“哥……”
她病得厉害,浑身发软,站都站不起来,钟时风只得背起她,将她的双臂环在自己脖颈处,一步步艰难地朝家走去。
钟清病了好几天,又是发高烧又是咳嗽的,可把钟家上上下下给折腾了一通。她病好的那天,钟时风跑进她的卧室,“清清,吃不吃棉花糖?”
钟清双手捧着奶茶杯,眨了眨眼睛,点点头。钟时风抿着唇一笑,将背在身后的手臂伸出来。“呀,棉花糖,谢谢哥!”
渐渐地,钟时风不再厌烦钟清的跟前跟后。
渐渐地,他骑着车带她去上学,带她去吃饭。
中学时,她在操场看他打球,替他拿衣服,给他递矿泉水。
有一次,篮球社的好哥们开了无心的玩笑,“时风,你妹怎么整的跟你小女朋友似的?”
其他人也跟着附和,“可不是,又是送饭又是送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