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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之星缘-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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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太过悲观了吧!清远叹一口气,辰风却端了几样肉串回来了。
“忘记拿钱包,先吃吧!我过去给老板送钱。”
清远点点头,坐了回去。回头看看那落寞的身影,竟然莫名的有几分心酸。他摇了摇头,自嘲的笑了笑,从前就算落拓到和李总管一起吃糠咽菜的时候,他都没觉得心酸过,现在竟然会莫名的心酸了起来。只是一个伤疤啊!
清远端起一块牛排,左右端详着,却不知该如何下口。这一堆红呼呼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这里的食物,一个比一个莫名奇妙。
辰风在他面前坐了下来,左右看了看,没有发现狗仔的踪影。将硕大的墨镜摘了下来,然后左手拿插,右手拿刀,示范着吃了一块牛排。
清远效访着,虽然切得有点难看,但好歹吃到肚子里去了。咂了咂嘴,清远赞道:“这里的吃的虽然有点奇怪,但是味道还不错。”声音很小,又切了一块,放进嘴里咀嚼着。
“你在嘀咕些什么?”
清远抬头笑弯了眼睛:“没有呀!”
辰风却也不再追问,切开一块牛排放入口中品尝着:“嗯!味道的确不错,还是小时候的味道。”

“公子小时候经常来这里吗?”

辰风的脸上有些落寞:“都是从前了,不提它。”眼睛看向远方,却掩盖不住脸上的失落。随即他便转移话题:
见他不想说,清远也不再问,低头吃了一口牛排,抬起头来说道:“公子。”

辰风回答:“嗯?”

“不如,我们一直陪着彼此好了。反正你是一个人,我也是一个人。”

隐隐的觉得这句话熟悉,可是明明,从来没有任何人对他说过这样一句话。脸上一向挂着寡淡笑容,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的辰风,突然有一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心里沉淀。这个东西沉甸甸的,忍不住想抱住。这个东西暖呼呼的,窝心的舒服。

轻轻点点头,然后低头吃牛排,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觉。开心?是,这肯定是开心的感觉。

清远仿佛也很开心,他抓起辰风刚刚端回来的液体就喝了一大口,刚喝到嘴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喷了出来。若不是辰风闪得及时,他那张倾国倾城的俊脸绝对会被喷得面目全非。

一边猛烈的咳着一边伸出舌头来直呼气:“咳咳。。咳咳咳。。公,公子。。咳咳。。。这,这是什么东西?怎么,怎么这么难喝?”

呃,辰风端起啤酒幽哉幽哉的喝了一口:“男孩子怎么可以不会喝酒?慢慢学吧!”一脸的好笑,仿佛是在看热闹。

清远一脸莫名的望着那杯黄橙橙的液体。

酒?酒是这个味道的么?虽然他喝酒的次数不多,可他明明记得,酒不是这个味道的呀!

公子,您可别再骗我了呀! 

作者有话要说: 快纠结死了,一直锁着我那一章。。有喜欢 这篇文的亲,不要吝啬的留下脚印吧。。。
我可不可以说:霸王割JJ。。。。




16

16、公子我没醉 。。。 
 
 
(插播剧)敲门声响起,初华打开门,是弟弟满是落寞的脸。左半边脸隐藏在半长的头发后面,他知道,那是一条幽深到刻到心头上的一道疤。

“怎么才回来?我正想派人去找你。”

初默走了进去,径自回了房间,不理会哥哥满脸关切的表情。

初华看了看躺在床上的弟弟,坐在了他的床边,抚摸着他的后背说道:“出什么事了吗?”

半晌,初默终于肯说话:“哥。”

“怎么了?”

“我看到他了。在大排档广场,和一个,和我有点像的男孩子。”他说话语速有点慢,像是在极力控制着什么。

初华的手滞了滞,起身想让他自己安静一下。初默却猛得站起来抓住哥哥的肩膀:“哥,想办法让我接近他。我知道,你一定有办法的是不是?”

初华安抚他躺下,拉过夏凉被给他盖好:“乖,先休息吧!哥哥想办法。”(插播完结)

香榭丽舍城市花园别墅。

一辆银灰色轿车驶入一号院内的地下车库,然后一个黑色的身影扶着一个纤细的男孩子从里面走了出来。

原来,辰风说要交清远喝啤酒,结果两个人点了一打了啤酒。第一次喝啤酒,又不胜酒力的某一只,喝醉了。

辰风扶着他上了楼梯,然后让他倚着门拿钥匙。一个不小心,滑到了地上。辰风叹一口气,重新把他扶了起来。

清远嘴里念念有词:“公子,公子,我还要喝,还要喝。这里的酒,不好喝,真的不好喝。”

辰风轻笑一声,在他鼻子上点了点:“不好喝你还要喝?”然后摇了摇头:“这么容易就醉成这样。”

“谁说我醉了?我没醉。公子,我还要喝,我要喝。”然后裂开嘴,傻呵呵的笑了两声。一个没忍住,吐了出来。

可忙坏了辰风,前前后后的帮他清理了好几次,最后拖到浴室,从头到脚洗了个干净。发誓再也不带他去喝酒了,两杯下去就成了滩泥人。

小书生却还依旧不消停,嘴里一直不停的念叨:“公子,公子,我要带你去槐乡。等五月的时候,槐花开的时候,漫山遍野的槐香,白花花一片。我给你酿槐蜜,蒸槐酒,做槐饺。公子,公子,别离开我,一定别离开我。”满身的沐浴液,一头扎进辰风怀里,死也不肯出来。

辰风用心安抚着他,自己身上也跟着湿透了,没办法,只好脱光了和他一起洗澡。结果,看着他红扑扑的小脸,又忍不住想再要他一次。可是看他醉成这个样子,终是没忍心。

将两个人洗干净以后,再把他从浴室拖回卧室,清远死死的抱住他不松手,本来想把两人的衣服清理一下的辰风也打消了这个念头。只好打电话给汤米,让来过来取车的时候顺便帮他把东西清理一下。前提是,不许出声打扰到他们。

于是,半个小时后,汤米苦逼着一张脸又开始当奶爸。继续哀叹一声:唉!奶爸难当啊!

不过看着两个这么完美出色的“儿子”,他的心里却是甜丝丝美滋滋的。静悄悄的收拾干净,静悄悄的离开。把脏衣服送到干洗店,奶爸的工作完成。

抱着软软的小书生睡了一夜,直到日上三杆,辰风终于彻底醒了过来。看看怀里,那一只居然还在睡。

低头轻轻吻了他一下,怀里的人轻哼一声,眉头皱得很深。

“唔,头好疼啊!”

“喝那么多酒,当然会疼了。”

“呃,公子,你怎么没事?”

“这点酒对我来说不算什么的。”

清远刚想再说些什么,却发觉有个东西一直抵着自己的后腰,还在那里一动一动的。就下意识的想把它拿开,没想到手一伸,却抓到一个硬帮帮的东西。

然后,辰风望着他,眼睁睁的看着他的脸一点一点的由白转粉,由粉转红,一直红到耳根。

然后,他一脸无辜的望着清远:“这么快就想要了?是不是这几天想我想得不行了?”

清远愣住的表情终于反应过来,立即甩开那个硬挺的东西,离他一步远:“没,没,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怎么知道,我还以为,是你的手。”

可怜的小清远,你以为,狐狸的尾巴,是随便就能扯得么?于是,下一秒,重新被拉回狐狸怀里。下巴贴着他的发顶摩挲着,沙哑的声线在他头顶上不急不徐的传来:“清远,你喜欢哪个姿势?躺着,趴着?还是站着?”

“呃,还能站着?”

辰风转而俯视着他,凤眼眯成一条缝:“当然能了,你要不要试试?”

清远吞吞吐吐:“呃,不,不了。”

可是,他却忘了,要,或者是不要,都不是他能控制得了的。反正是在家里,任何东西都是现成的,从抽屉里摸出润滑济,狼爪便伸了出去。感受到后面微凉,没有任何前戏,就被他霸道的进入了。

整整一个早上,躺着,趴着,站着,所有的姿势都被他试了个遍。清远站在镜子前望着自己身上斑斑点点的青紫色吻痕,他真不知道他家的那只到底是只什么,竟然还吸血?

回头却看见那只被喂饱了的大狐狸望着他腐笑,索性扭过头去不看他,怒气冲冲的冲了个澡,套上一件睡衣就去了厨房。

辰风找打开电脑,再细细的看了一遍MV剪辑,然后把歌曲小样听了几遍。大致都还算满意。呆会再去和任川碰一下,把该修的细节方面修一下,该技术处理的地方处理一下。基本上就可以大功告成了。

而后,清远端出清清淡淡的两菜一汤,这几日,清闲之时也研究了一下厨房锅灶。总觉得辰风平日里吃的那些东西对身体不太好,于是就央汤米教自己做了一点。别说,清远做饭的天赋,也算一流。

辰风关掉文档,过习惯了随意的生活,突然有人做饭,还真有些不太习惯。

“公子,今天平姐姐说要练一个时辰的下腰,一个时辰的压腿,和一个时辰的下劈动作。”然后夹起一棵青菜放到辰风身边的碟子里:“我也想像其他的同学一样学跳舞,可平姐姐说了,跳舞要从基本功做起。否则就算学了,也跳不出好看的动作来。”

辰风吃掉那棵青菜,点点头:“虽然薛平的行事做风我不敢恭维,但是整个舞林,如果她敢称第二,没有人敢站出来说自己是第一的。你好好跟她学,基本动作可以在她那里练。其他动作,我来教你好了。”

清远抬头:“公子也会跳舞?”

辰风放下筷子,呵呵一笑。

公子也会跳舞?开玩笑,要知道,除了华语流行音乐教父外。辰风可是还有另外两个称号的:终极舞者、亚洲第一美人。

辰风跳舞之所以好看,绝对是借了他亚洲第一美人的光。他做出的每一个动作都可以说用完美来形容,如果一两个动作完美,会让人觉得这个人的其中一面值得欣赏,如果整支舞跳下来,每一个动作都完美到无以复加。那么只能用惊艳来形容。

辰风就是这样,他跳舞,力求每一个动作都做到位。而他的每一个侧面都英俊的让人窒息,串连起来,这样一个每一面都英俊的让人窒息的男人,跳出来的舞自然惊爆所有人的眼球。

所以,终极舞者,他当之无愧。

薛平是舞后,他是舞神。两个人都是倍受争议的人物,只是薛平是丑化自己,辰风是被所有人美化。

银幕上的绝代风华,镁光灯前的嫡神上仙,荧屏里的英俊伯爵。这些字句,对所有人来说,都不足以形容辰风。有人形容他的音乐有魔力,他的舞蹈是术法,让所有人为之癫狂。

其实别人是没看到,他努力的时候,别人都躺在温柔乡里蜜语甜言。他通霄达旦录歌的时候,别人正在梦乡酣眠。这就是辰风,一个比谁都努力,比谁付出得都多的艺人。其实很真,却总给人虚无飘渺的错觉。

辰风又夹了一口青菜,点了点清远的鼻子:“收拾一下,送你去你的平姐姐那里上课。”

其实辰风也想过自己带清远的,一方面为了堵住媒体及众人的幽幽之口。一方面,第十辑发行在即,怕会顾不上他。薛平负责认真,虽然严厉了点,但是交给她自己绝对放心。

待清远收拾好碗筷,辰风已经将电脑打包,拿好车钥匙,倚在门框上等着他换好衣服。却在他换衣服的时候摸出手机拍了一张侧面的照片,满是吻痕的脖子上,挂着一条古色古香的项链。限制级的旖旎诱惑啊!

辰风保存好照片,取了个超级恶心的名字:宝。 

作者有话要说:不霸王是好孩子,喜欢的亲一定记得收藏,记得打分,记得留个脚印给寻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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