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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心传奇之三千局-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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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没有任何缺憾的完美杀手,安安静静的,挤满了整条古河道。乐子期则站在中央唯一的一块空地上,仿佛被饿狼包围的山羊,十面埋伏,生死绝境,孤立无援。
  杀手,是一种以杀为生的职业,为了杀人,常常可以牺牲一切。比如说,失去四感,比如说,毫无廉耻的以多胜寡。对于他们而言,只有此时此刻,只有此地此人。就像痴恋成狂的姑娘,眼里容不下其他,未来会不会因为现在的作为而付出惨重的代价,代价又是否是自己能够承受,他们从来不去计较。
  他们的生活简单、明了,从不拖泥带水。或者杀掉对方,然后萎靡不振的等待,再在下一回的任务来临时复活;或者干脆被对方杀掉,换个长眠不醒的安逸。
  这样的人,或许不该称之为人,他们几乎完全断了七情六欲,和行尸走肉没太大区别。
  除了,一口气。
  除了,他们手上锋利的匕首。
  即便这群人和乐子期一样不会武功,他们一人一刀,也能将乐子期捅成筛子。或者所有人袖手旁观,只一个人动手,也足够乐子期厄运难逃。
  他能怎么办?他唯有苦笑,捡起最先的三人遗留的匕首,握住,左右手各一把,轻轻的敲击。谁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这群人看不见,且听不见。但他们却屹立不动,拿着匕首的胳膊在黑衣下微微的颤抖。随着乐子期越来越频繁的敲击,他们颤抖的越来越厉害。半个时辰之后,终于有人受不了,抱头蹲在地上,痛苦不堪的挣扎。他们脸上的血洞流不出眼泪,却可以崩坏伤口,淌出一行一行的鲜血。他们的嘴巴说不出话,却可以从喉咙里发出苦闷的呜咽声,来宣泄他们的痛楚。
  有人用拳头不断锤击着胸膛,仿佛这样可以缓解心头的疼;有人干脆用头撞向光滑的石壁,头破血流也停不下来。他们这样的煎熬,却不见一人丢掉手中的匕首,相反,有人甚至把它捧在心口的位置上,仿佛那是一件神器。
  乐子期终是停了敲击。杀手们也跟着停止了所有的动作,缓缓直立,站成肃穆的两排。乐子期深深吸了一口气,沿着中央的小路,镇定自若的踏出古河道。
  没有一个人阻拦。
  没有一把匕首偷袭。
  成百的杀手,口不能言,目不能视,却都一脸虔诚的拱手送别。乐子期也相信,等到他回来,他们一定还会恭恭敬敬的站在原地等候。谁知,在他揣好十里处一把木梳,回到古河道口时,看到的却是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放眼望去,地狱一般了无生机。
  两个熟悉的身影,炫耀的朝自己招手:“子期,我们已经替你铲除了这里所有的杀手!”
  乐子期走过去,仿佛对血海汪洋视若无睹的回应道:“多谢师父,步掌门。”
  来的正是顾回蓝和步云鹰。
  二人得意非常,怂恿着乐子期尽快穿过古河道回去。不防乐子期忽然举起手中匕首,问他们:“师父和步掌门,不想知道我一开始是怎么过来的吗?”
  二人对视一眼,忙道:“你方才施术定然疲惫了,咱们还是先回去再说。”
  乐子期不走,笑吟吟的看着他俩:“其实很简单,”他把匕首轻轻磕碰,发出清脆而有节奏的声音,“他们虽目不能视,耳不能听,口不能言,却还有一感没有失去。”
  顾回蓝好奇,欲言又止。
  步云鹰则等了一会,才谨慎问道:“哪一感?”
  乐子期手中敲击不断,与他本来妙如泉吟的声音,交织成一首高山流水的乐曲:“触感,”他对着二人又是一笑,“如果不信,师父和步掌门可以拿他们的匕首一试。”
  顾回蓝马上捡了两个匕首,擦去上面的血迹,一把握在手心,一把递给步云鹰。步云鹰却极为小心,要乐子期尽快赶路:“咱们可只有三个时辰。”
  乐子期道:“师父和步掌门不是已将路障尽数扫平了吗?再说,徒儿没有武功,一番折腾实在是累了,”他向后一靠,靠上冰凉的石壁,“步掌门勿忧,只消片刻即好。”
  顾回蓝已经按捺不住:“咱们歇会便是。到底你刚刚是怎么做的?”
  乐子期不语,继续一下下的撞击着左右手的匕首,悦耳的金属音震荡在空气中,隔着虚无竟带动的顾回蓝步云鹰手中的匕首一起发出嗡嗡共鸣。
  二人瞪大了眼:“这。。。。。。这虽然神奇,可怎么阻止他们杀戮的呢?”
  乐子期道:“师父和步掌门见多识广,可曾听过一则趣闻,叫弹剑而歌的,”他不等二人思索,兀自说了下去,“山海经上记载,曾有人于无量山下遭遇钩蛇怪,重伤不治,弥留之际弹剑而歌。说是弹剑,彼时他气力将近,说不出话来,只剩下手指在动。”
  “后来呢?”
  “后来他便死了。”
  “死了?”顾回蓝和步云鹰对视一眼,颇为诧异,不明白这普普通通的传闻和今天的事有什么关系。
  乐子期将他俩神色尽数收入眼底,仍不动声色:“故事却没有完。”
  “哦?”
  乐子期忽然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说:“他的魂魄留在了这节奏中。”
  顾回蓝和步云鹰身子僵了僵,脸色却未变:“所以。。。。。。。”
  乐子期笑了:“所以,无论什么人,在什么地方,敲击这个节奏,他都会出现,来追魂索命。”
  当啷——顾回蓝和步云鹰手上的匕首,一起掉在了地上,二人捂着不知什么时候割开的右手手腕,连点数穴止血。其中一人终于狂躁起来,袖子一抹,连整张脸扫落在地。另一人忙用咳嗽提醒他。前者是个尖嘴猴腮,一边撕下衣摆包裹伤口,一边怒不可遏的骂:“你傻呀你,要是他还当你我是顾回蓝和步云鹰,怎会用这法子来索我们的命?”
  那人略沉吟了一下,到底也将人皮面具撕下,露出本来方方正正的脸,他眯起眼睛,危险的看向乐子期:“你究竟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乐子期笑:“一来,这些杀手被我释心术拯救,内心仁念已动,你们不该赶尽杀绝,不,应该说是杀人灭口,好叫他们不认出你们来。”
  尖嘴猴腮咬牙切齿:“好你妖狐,居然戏弄老子!”
  方脸汉子沉稳些:“二呢?”
  “二来,你们太着急,总想尽力将我赶进古河道去,好让我无路可退,无处可逃。可是这样的着急,却没有问一句,有关老妪首饰的话。不是很奇怪吗?”乐子期看看他们又被殷红渗透的手腕,续道,“三来,我有意在施展释心术的同时,编纂了魂魄的故事吓你俩,你俩听得身子都僵了,脸上却仍然是老样子,想来娴静门的画者一定手法不凡,才能将人皮面具画的如此惟妙惟肖。”
  “但再像,也不会表情,更看不出脸色变化来,”方脸汉子猛地伏身去拾匕首,谁知眼前一黑,竟倒地不起,再看他的手腕,伤口像泉水一样汩汩流出鲜红,居然是完全止不住的样子,“乐子期。。。。。。你果然好手段!”
  乐子期冷冷的看他,眼中毫不掩饰恨意:“我不喜欢杀人,并不代表我不杀人。你俩的命,就在此活祭给死在你们刀下的那些亡灵吧,”他一把拽过瘫软成泥,沿着山壁缓缓滑下的,尖嘴猴腮的人,厉声喝问,“说!娴静门主到底给了你们什么好处?”
  那人眼神已经开始涣散,气息渐渐微弱,只来及吐出断断续续,却格外清晰的四个字,他说:“长。。。。。。生。。。。。。。不。。。。。。。老。”



☆、第七章 跑腿

  【第七章跑腿】
  西边这条路是藏在密林当中的。步云鹰足足走了一个时辰;再抬头;看到的仍是一开始的那棵半枯的参天柏;嘲笑般的矗立面前。
  他迷路了。
  只要他走出这棵柏树的影子,就立刻能看见一个人影;极快的从远处奔过。待他追上去时就会发现;又莫名其妙的回到了原地。可如果他不追;那个人就会像鬼一样,如影随形,风一样粘在衣角上,挥之不去。步云鹰当然不惧,伸手自怀中掏出一只木雀,甩袖飞起;再回来,已准确的指向步云鹰左侧的树木。
  七巧殿掌门武功相对于其他同伴来说,是最弱的,他也懒得费力气,随手捡起一根断枝,自背上整块的硝石一划,一弹,顷刻就将巨大的树冠,变作火球一团。一个人影连滚带爬的翻出来,好容易将身上的火苗打灭,脸却已是熏黑到看不清五官,只看得出是个很年轻的男子,白牙整齐,一说话,气冲牛斗。
  “步云鹰你个小人!堂堂七巧殿掌门,居然暗箭伤人,算什么英雄好汉?”
  步云鹰好笑不已:“你的意思是,你们娴静门都是英雄好汉?还是说你跟我一路,就只是顺路,而不是要伺机暗害我?”
  那人抹了一把脸,看看黑乎乎的掌心,更怒:“你休逞口舌之快,我只消十招就能杀了你。”
  步云鹰道:“即便你不是娴静门的,而是最普通的江湖杀手,你也能在十招内杀我。”
  年轻男人一愣:“你倒是有自知之明。”
  步云鹰答:“因为我七巧殿擅长的本来就不是武功,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倒是你,方才露的那手轻功,我看都可以跟顾回蓝比上一比了,但是却看不出你的身份。江湖中恐怕,没有阁下的排名吧。”
  年轻男人反问道:“你知道娴静门最不好干的工作是哪一种?”
  步云鹰想了想:“娴静门的细作多如牛毛,想出类拔萃不易,可若要滥竽充数,最容易不过。至于杀手,我从不认为杀手是难做的工作。”
  “哦?”
  “天地苍茫,人何其小,杀手之职,不过跟那仗着爪牙的猛兽吃羊一般,实在是易如反掌。”
  年轻的男子开始正眼看步云鹰:“想不到七巧殿掌门倒还有些见解。那么跑腿,画者和策士呢?”
  步云鹰道:“如果说杀手凭藉是后天的蛮力,那么画者仰仗的就是先天的禀赋,眼所见,笔下生,也没有什么难。而策士,的确费心,不过他还不是最难的,”他看了看年轻男子的腿,“你应该是个跑腿,承上启下,联络内外。你一要有武功足以自保;二要轻功非常好,免被人察觉;三要耳听六路眼观八方,送信报警,皆是危险之行,半点含糊不得。”
  年轻男子终是笑了笑:“你猜的对也不对。对的是我的确是跑腿,错的是你不知道,还有第四点,”他笑容极快的到来,极快的收起,“我们是最聪明的,因为知道的太多,我们得时刻提防着被杀人灭口。这拎着脑袋的活儿,哪是杀手那种莽撞豁命就能办到的?我们跑腿,三十六般本领,都是为了一个目的——能出的去,能回得来。”
  步云鹰有些讶异:“既时刻都有性命之忧,为何还要追随娴静门,以你们的智慧和功夫,悄悄落跑不成问题。。。。。。”
  他还未说完,就被年轻男子喝断:“多说无益,今日既选了上西天的路,你就再回不去,”他手一扬,撒出一把粉末状的东西,“春暖花开,鸟鸣虫醒,对于你七巧殿却是个糟糕的季节。”
  步云鹰听得奇怪,刚要细细琢磨,就见年轻男子撒出的粉末没有落地,而是像团烟雾似的,朝他扑来,饶是他紧躲慢闪,也被粉末扫到了衣袂。仔细看去,这才发现,那哪里是什么粉末,分明是一种细小的无名虫子,阔口软体,所到之处皆一片焦黑痕迹,和一股酸臭味道,原来虫口唾液可以腐蚀衣物。
  步云鹰大惊,这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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