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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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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皇上吃的穿的,都是老百姓供养的,怎么能说皇上养活老百姓呢,应该说是老百姓养活皇上。’愚民们,你们不知道,说皇上养活你们,是因为他教育你们,给你们制定纪律,要不然你们小的不听老的,富的欺负穷的,谁都不得安生。”

所以,他对百姓们不感激自己颇为不满,在《大诰·民知福不报》中愤愤地说:“你们吃我的,喝我的,有的百姓却对我不知报答,恬然享福,绝无感激之心。”

所以,他对天下人行凶作恶时那么理直气壮。有一次,他微服私访,在街道上听到一老年妇女和人说话,提到他时,不称“皇上”而称“老头”。

朱元璋认为这是不满自己统治的表现,回宫后令五城兵马司把老妇居住的街区居民都杀光了,并且说:“张士诚占据东南,当地人如今还叫他‘张王’,我做了皇帝,百姓居然叫我老头,真叫人活活气煞。”

甚至对于大臣,对于自己册封的公侯贵族,他也缺乏最起码的尊重。这些人也不过是他手里的工具,一不高兴,他就可以喝令身边的武士把任何一个大臣按在宫殿地上,拉下裤子,在大庭广众之下打他的屁股。这就是明朝有名的“廷杖”制度。在他的一怒之下,诸如勋臣永嘉侯朱亮祖父子和工部尚书薛祥等许多高级官僚都在皇宫的地板上被活活打死。

和我们的看法相反,朱元璋并不认为他牢笼人民,是侵犯了人民的权利,妨碍了人民的幸福。相反,他认为这样做,不仅仅是为了他一家一姓的利益,也是为了促进百姓们的幸福。所以,他在分泌出一条条蛛丝时,心中一点也没有内疚感,相反,却充满了为国家为民族忘我工作的自豪感。

之所以他的结论与我们如此截然相反,是因为朱元璋以自己的幸福观出发来理解全国人民的幸福观。

朱元璋从来不认为“自由”是一个人的生活中所必需的。从一个贫农的视角出发,他认为“幸福”就是吃饱穿暖,再进一步,就是吃肉穿绸。除此之外,他想象不到,人还有别的需求。至于被管理得严一点,他认为这不但不妨碍幸福,反而增进了人们的安全感。

让我们来看看朱元璋怎么样用自己和语言来表述他的幸福观:

淮安卫指挥储钦受贿被朱元璋严惩。朱说:“看来今日他们这样遭贬呵,何不当初依本分,守着本等职事,好房子下坐着,关着俸米吃着,却不快活么道!他却务要这般撒泼做呵,不知他们心里果然是如何?”(《大诰武臣·储钦等擅收军役第七》)千户郭成,为了贪财,放了罪犯,“却将一个千户的名分弄坏了,有这等薄福的小人”。(《监工卖囚第二十六》)在《皇明祖训》中,他这样教导后代们:

凡自古亲王居国,其乐甚于天子。何以见之?冠服宫室,车马,仪仗亚于天子,而自奉丰厚,政务亦简。乐莫大焉。

在贫民朱元璋看来,在好房子下坐着,吃国库粮(关着俸米吃着),不用干活,这就是天下最大的幸福。

所以,朱元璋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过度干涉帝国其他成员的生活是妨碍了他们的幸福,他绝不会认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全社会自由发展的前提”,相反,他认为“每个人的不自由是全社会安定团结的前提”。在朱元璋眼里,他其实已经是一个十分仁慈的君主。历史上有几个皇帝像他这样关心治下人民的穿衣吃饭问题?有几个皇帝为了抓社会治安像他这样殚精竭虑?赐予人民生存权和温饱权就已经足够,至于什么个性、思想、自由的价值,人的生命尊严,他那个农民的头脑里,连想都没有想过。

所以,在过去的中国人看来,朱元璋制造出来的不但不是什么木乃伊,甚至是一件精美绝伦的艺术品。明代及清初的历史学家则这样称颂朱“祸本乱阶,防维略尽。至于著律令,定典礼,置百官,立宗庙,设军卫,建学校,无不损益质文,斟酌美备。”“观其官制、典礼、律令、宝训、女诫、卧碑、木铎、祖训,大言炎炎,至文郁郁,义监二代,法备三千,共贯同条,金声玉振。”(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在明代之后,清朝统治者更是对朱元璋的政治制度赞赏不已。

顺治帝亲政后,时往内院与大学士等议论文史。一次,他问范文程等:

“自汉高以下,明代以前,何帝为优?”范文程等回答说:“汉高、文帝、光武、唐太宗、宋太祖、明洪武,俱属贤君。”顺治帝说:

“朕以为历代贤君莫如洪武。何也?数君德政有善者有未尽善者,至洪武所定条例章程,规划周详。朕所以谓历代之君不及洪武也。”(《清世祖实录》卷七十一)明孝陵今存一碑,为康熙手书“治隆唐宋”四个大字,意思是夸明太祖治国好过了唐宋。

正因为此,清朝基本上把朱的政治制度原封不动地继承下来,并通过设军机处等小调整,使这个制度更加完备。从这个角度说,朱元璋不止开创了三百年大明基业,连大清王朝也基本上是他政治思维的产物。

所以,朱元璋去世虽然六百年了,但是他规定的监狱制度却一直到清末都牢笼着中国人民。

第八章 管天管地:从穿衣戴帽到妇女发型

第一节 奇书《太平礼制》

太平天国起义之初,攻占的第一个城市是永安(在今福建省)。外面清军围困重重,洪秀全却置敌情于不顾,兴致勃勃地制定起等级秩序。

他把太平军(此时不到一万人)的军官分成十六等,什么王、国宗、侯、丞相、检点、指挥、将军、总制、军帅、师帅等,名类多达三十九种。

各等级之间,尊卑严明,绝不可以下犯上,犯者立斩。洪秀全又专门下诏规定,天王一天可吃十斤肉,以下逐级递减半斤,总制以下无肉。

把一万人分成十六等之后,洪秀全又废寝忘食,置敌人数万大军于度外,耗尽心血制定了繁琐周详的《太平礼制》,规定了这十六级之间见面的称呼,相互应该行什么礼节,对他们的家属亲戚如何称呼如何行礼。他规定,人民要称王世子为“幼主万岁”,称他的三儿子为王三殿下千岁,四儿子为王四殿下千岁,如此等等。称他的长女为天长金,二女儿为天二金,如此等等。如果哪位读者有机会和兴趣,可以仔细读读这本中国历史上的奇书,肯定会得益匪浅。

其实,在洪秀全之前几百年,朱元璋也做了几乎同样的事。

第二节 第一道思想防线

吴元年,也就是大明开国前一年,朱元璋派多路大军四出统一天下,战事异常频繁:

朱亮祖部挺进浙东,攻打方国珍;徐达部在擒获张士诚后,又匆匆挥师北伐;汤和率大军攻打方国珍控制的庆元;胡美部入福建攻打陈友定;杨璟部出征广西……军报如雪片般四面八方飞来,将朱元璋的桌案堆得严严实实。然而就在此军务倥偬之际,朱元璋倾注大量精力,抓起了一项看起来无关紧要的工作:制定礼仪,也就是规定未来的大明帝国人民见面如何行礼,平时如何穿衣戴帽。

吴元年(公元1367年)六月,朱元璋在南京设立了“礼、乐二局”,从全国各地调集专家学者,在他的亲自指导下开始了这项工作。我们需要注意一点:朱元璋当年十月才命令中书省制定法律。也就是说,未来大明帝国的礼仪建设是先于法律工作的,所以史书说:“明太祖初定天下,他务未遑,首开礼乐二局,广征耆儒,分曹究讨。”朱元璋经常召见这些礼仪专家,搬来许多古书,和他们一项项探讨那些繁琐异常的礼仪规定,一研究就是半天。

朱元璋是一个极为现实的人。天下初定,百废待兴,无数大事需要朱元璋去抓,为什么他要把工作重心放在礼仪上呢?

这和朱元璋对未来天下的整体设计分不开。在朱元璋的帝国蓝图中,礼仪是国家的基础。制度和法律规定是硬力量,而礼仪是软力量。软力量如水,无所不在,无所不包,其重要性甚至重于硬力量。

礼者,防也。这是朱元璋礼仪建设的核心意图。朱元璋说:“礼者,国之防范,人道之纪纲,朝廷所当先务,不可一日无也。”也就是说,礼仪是政权的第一道防线,它在老百姓生活中的重要性过于法律。因为老百姓可能一辈子也不和官府打交道,却一天也离不开礼仪。

礼仪看起来似乎无关紧要,实际上对社会成员心理的塑造却发挥着潜移默化的巨大力量。严明而细致的礼仪,将名分意识深深刻入人们的集体无意识,使人们规规矩矩,安守本分,不起犯上作乱之心。只有当民众的生活逸出规矩之外,才需要用法律来处置。这就是所谓“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

在朱元璋看来,导致元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元政府只抓法律而不抓礼仪建设,老百姓没有尊卑上下,对上没有畏服之心,所以一遇骚动,就纷纷犯上作乱。他说:“元氏昏乱,纪纲不立,主荒臣专,威福下移,由是法度不行,人心涣散,遂致天下骚乱。”

也就是说,元政权建纲立纪的工作做得不好,大权落到权臣之手,人心因此涣散,天下因此动乱。所以刚刚当上吴王之后,朱元璋就宣布,礼仪工作是建设国家的第一步:“建国之初,先正纲纪,纲纪先礼。”

从吴元年到洪武三年,整整四年当中,朱元璋都把礼仪工作当作中心工作来抓。经过数百位专家学者数年辛苦工作,终于制定出了诸如《大明集礼》、《孝慈录》、《洪武礼制》、《诸司职掌》、《稽古定制》、《国朝制作》、《大礼要议》、《皇朝礼制》、《大明礼制》、《洪武礼制》、《礼制集要》、《礼制节文》、《太常集礼》、《礼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数量如山似海,规定细如牛毛,涵盖了大明王朝上自皇帝、下至细民的生活的方方面面,无所不有,无所不包。因此明人这样高度评价朱元璋的礼治工作,认为他制定的礼仪“上之郊庙朝廷,次之侯王郡邑,下之间巷州党,洋洋优优,无大无细,隆礼曲礼……其间损益百王,超越千古,或以义起,或沿时革”。

那么,这套尽善尽美的礼仪,都包括哪些内容呢?

第三节 禁止奇装异服

首先是规定了全国百姓如何穿衣。

朱元璋对上自天子、亲王、文武百官,下至老百姓的衣服样式,都做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从样式、颜色、花纹、料子,到衣袖的长度,开衩的高度,几乎无所不包。一一罗列几乎不可能,只能简单举几个例子:

他规定金绣、锦绣、绫罗这样的材料只能由贵族和官员们使用,普通老百姓不管多有钱,也不能用这些材料来做衣服。老百姓的衣料只限于四种:

绸、绢、素纱、布。一般来讲,商人经济实力比较强,偏偏规定商人低人一等,只能穿绢、布两种料子的衣服,即使你富可敌国,也没权利穿绸子。农民家里只要有一人做生意,则全家不许穿绸穿纱。

除皇族外,官员百姓的衣服上不能绣飞鱼、大鹏、狮子等图案,不许用四宝相花、大西番莲、大云花样,不许使用黑、紫、绿、柳黄、姜黄、明黄等色。老百姓的首饰上不许使用黄金、白玉、珍珠、翠玉,只许用银子。

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朱元璋下诏规定老百姓不许戴“四带巾”束发。他发明了一种网巾,四四方方,其形状与“四方平定”相谐,因此命名“四方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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