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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天堂-第1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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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她的时候,我的手在不安分地游动着,手、脸、脖,由于没有遭到顽强的反抗,又游上了她的胸,圆圆的滑滑的……一切尽如想象,而且油滑湿润。

折磨,无异于折磨!或许爱情就是男女之间的彼此折磨。这便是我当时的感受:魂游魄外,让一切都变得静止。

突然,她坚决地推开了我,嘴里慌乱地自语着,这是不可能的。

我自能领悟她所说的“不可能”,我们之间确有太大的差距,起码我这样认为,念及此,难免要郁郁不知所措。

这种事原就说不清到底是谁先勾引了谁,“勾引”在村里人眼里显然是至关重要的一个词,只要遇上类似的事情,必会习惯地有此一问。

因此,我们做得极为隐秘,几乎瞒过了村里所有的人,难怪她爹娘会自作主张地给她应下了邻村一位兵哥的亲事,据说这位兵哥已经考上了军事院校,铁定了是吃商品粮的公家人。

更可怕的是这位兵哥竟也是个情种,只看了媒人传递的相片,便非要屈身娶她做老婆。这是我们交往中的一个意外,而且是个极大的意外。

待她找我商量时,由于自卑,我便坚决地劝她从了父母。

她当场就哭了,哭得甚是伤心。

说实在的,当时,我们都以为我们之间的交往不会有什么结果,因为我们原是毫无目标的,但仍禁不住要交往。

明显地,由于我的迟疑,我们之间的交往变得如同一场马拉松比赛,让人身心俱疲,怨不得她爹娘会受了人家的彩礼日后还要加倍地赔偿。

按照村里的规矩,受了人家的彩礼就算订了亲,而且只要订了亲,女方终究要成为人家的新娘。

我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否有违道德,但我们的交往分明已突破了道德的限制,不会受到任何外来条件的干扰。

恰如此时,我就如刚才所说地出了事,加之兵哥的加入,让我的自尊遭受了最严峻的考验。再三地劝她从了父母遭到拒绝后,我便长时间地不再见她。

关键的时候,女人往往比男人更能不顾一切。在别人的讥笑中,她大胆地迎了上来,竟然敢在公众面前大胆地象城里人那样挽着我的胳膊。

这在当时的农村几乎是不可思议的,让我们迅速地成为村里人的众矢之的。当然这里面也有个起因,就在我再次劝她的那天,被队长意外地看到了。

队长是个快嘴,两个未婚男女在一起尚无法说清原因而且毫无娱乐项目的年代,很快就会成为村里的头号新闻,尤其是再次看到队长留在印象里的那种诡秘地笑,我便不由自主地感到后怕,而她却突然搂着我狂吻起来。

接吻是一项有氧运动,能够把一切融化,这便是爱情必要自接吻开始的真正原因。

她的这种大胆的行为,让责难铺天盖地而来,连那位兵哥居然也给我来了信,声称我若要破坏军婚必要追究。

我终究是个受过高中教育的文人,具备起码的法律知识,靠吓是吓不住的,更何况我还有我娘不遗余力的支持。

根据我的记忆,为了帮阿秀她爹娘还清彩礼,我娘大概借了七七四十九户人家。

或许当真如我娘所说,不要去相信流言蜚语,流言蜚语多因为嫉妒,嫉妒甚至能产生仇恨。

至于到底谁勾引了谁,我至今也无法说清,或许婚姻就是一个说不清的结。

这也算是对前面讲述的一个补充吧。我们实在没有必要费尽口舌去做无谓的重复,在这里,我想重点讲一下婚后的感受。

——在我们村里有句“丑妻小棉袄”的劝人话,说的实际上是男女在家庭地位上的关系,由于丑,才让男人在家庭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我实在不敢恭维现代家庭中的那种倒挂的男女关系,维护男人的尊严应该是女人的职责和美德。我认为,家庭中的男女关系至少应该是平等的,尤其是女人,绝不可以凌驾于男人之上,所以,对于女强人只能远远地钦佩,而绝不可以娶作老婆。

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老天后来偏偏赐了我一个女强人,也算是老天对我的惩罚与公平吧。

现在想起来,尽管我当时无疑是犹豫的,而且有爱情中的嫉妒成分在作怪,能够选择阿秀确是我的福分。她几乎能够容忍我所有的缺点,浓烈的旱烟味、刺鼻的脚臭、整夜整夜地读书耗油……逢到夜深,她至少会给我一杯清茶,轻轻地揉着我的肩,或是煎一个过节也不舍得吃的鸡蛋。尽管她识不了几个字,但对于文化是向往的,她说读书费脑,要多补补。

应该说,正是因为对于文化的向往,她崇拜我,这恰恰便是夫妻之间最朴素的情感。只有存了崇拜,才会甘于奉献,所有的奉献都是无私的不求回报的,构成了共同打拼生活的基础。

可以说,正是因为阿秀,让我充分享受到了读书的乐趣,才有了能够考取全公社第一名好成绩的基础。——男人是需要被人欣赏的,这种欣赏往往能够成为男人的动力。因此,不要说村里人说,连我自己也认为,能够如愿地改变令无数人无可奈何的命运是沾了阿秀的光。

噢,对了,我是在结婚后不久就得到了公社招考民办教师的消息,消息当然是由支书传来的。

由于我的所谓劣迹,他显然不想让我再进村里,便迫不及待地告诉了我这个消息,也算是对那两瓶酒的回报吧。

他妈的,强争不压命。此刻,我大脑里突然冒出了这句村里人的俗话,而且觉得非要一吐为快,连我自己也有些莫名其妙。难道会与下面的讲述有着牵强附会的联系?因为存在就总有存在的理由。

只有到了今天,我才可以放心大胆地说,没有教过书的人就不会真正地体会到读书的乐趣。

教书与读书是截然不同的,读书只停留在“读”上,而教则非要把一些生涩难懂的东西变成自己的话说出来让别人理解,这是一个十分不易的过程,但越经历这个过程就越容易体会到读书的乐趣,乐趣实际上也是一个过程。我说这句或许有点极端的话,便是从这个角度讲的。

如果非要把自己的读书划分为几个过程,那么在我教书之前便是一个为改变命运而打拼的过程,这个过程只有辛苦而丝毫没有乐趣可言;只有在当了教书匠之后,自觉命运发生了转变,也有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和自尊,读书才真正变成了乐趣:泡一杯浓茶,点一根烟,悠闲地翻开书,从第一页开始读起,那绝对是一种享受。

享受如果独享,只能是享受的最低档次,而如果一本书读完,有舞台能够宣泄一下,谈一下感受,批评一番书中的观点或者评价一下作者,则应该称之为境界而非档次了。

教书匠的职业无疑便为我提供了一个这样的舞台而让我信心十足,热情为之空前高涨。

忽有一日,我突然厌倦了读书——我不仅已经丧失了完整地读完一本书的耐心,而且只要见到书就会本能地反感。

其时,我已与丽萍结了婚,而且正是她飞黄腾达之时。

不该呀!读书,毕竟是陪伴我经历前面讲述中所提及的一系列挫折的一件事,我当然要迫不及待地去找原因。

起初,我以为可能是教案做多了的原因,必是这些多少年来并无多大差别的教案让我厌倦了。

渐渐地,我发觉自己错了,其实这些教案有着不少的变化。既非如此,必另有隐情。

按说已过了不惑之年,应该不难找出其中的隐情,事实上,不仅隐情没有找到,反而愈加糊涂了。

莫非感情出了问题?我反复地问自己,仔细想想却又不是。——难道女人就不该有自己的追求?要知道,酒足饭饱之后,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阿秀的努力便算不得追求?那肯定也是一种追求。

我知道,在感情问题上,不能也不应该总做无原则的对比,但我不能自抑。——阿秀的爱是无私的,这种无私显然把我所有的缺点都无原则地夸张成了优点来爱,而丽萍对我苛刻的要求,按照她的说法,是要我克服掉身上所有的农民的陋习,象城里人一样文明。

城里人确有不少文明的东西,但同样也有陋习。无论怎样,追求文明总不是过错吧,难道便不是爱?只不过丽萍的追求有些过,常常会给人难堪,但与阿秀苦苦地打拼生活比起来,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

必定无疑地,我也在悄悄地起着变化:明显少了些锐气,多了些宽容,尽管我仍时常会有心有不甘的冲动,却毕竟到了理智能够战胜感情的年龄。

原以为平息了与女同事的风波之后自己会有所好转,却依旧无法跳出厌倦书本的怪圈,尽管我能感觉出自从厌倦读书起头脑已在明显地虚弱,事实上,与女同事之间的事儿也发生在此之后。

大家完全可以想象,长期作为精神支柱的读书突然间就厌倦了,一时间不知自己要做些什么,难免要空虚、寂寞、甚至恐惧:人的心里有一个象储藏间似的室,必要足足地盛满,倘若空了,必要引起情绪的激烈波动。这或许是人出轨或者不快乐的重要原因。

于是,我便向古人身上去找原因,因为不少问题都可以从古人身上找到答案,但或许咱们的问题太过琐碎,古书上竟然没有发现记载。

人类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便是趋向性:一个人的时候往往会孤单,譬如做错了事儿,倘若有两个或多个人都做错了事,常常能够心安理得。

我此时的心态便完全暴露了这个弱点,横向的人与人之间关于弱点少有人会说只能凭由此及彼地推测,如果明白心同此心的道理,推测尽管有不肯定的因素,也是可信的,其中的作用理所当然地比不了古书,若是古书有记载便是实在的证据,古人尚且如此,我又为何不可呢?心必能稍稍安稳些。

古书上虽没有明确的记载,但还是应该感谢古人对人年龄的划分,所谓的不惑的称谓无疑是恰当的,只不过怀疑少了,仍难免要搀杂着必然的不安分,当真到了知天命的年龄,躁动或许必然便少了。

既称之为不惑,应该已懂得了变通,只不过此时的变通仍甚是勉强。既然是厌倦的东西,又无可奈何,不妨随他去,自由地去做喜欢的事儿。这或许便是一种变通,其前提便是勉强地把有些事情看淡,偏偏我又找不出除了读书自己还喜欢什么,又能做什么。

这便是当时实在的我,没日没夜地看电视成了我似乎唯一能做的事,却只关注其中偶尔的情节,至于故事的大概则常说不清。

据有关研究表明,一个人每天看电视的时间如果超过了八个小时就被列入了懒汉的行列。

按照这个理论,我显然已成了懒汉。

表面上看起来,我或许是逍遥自在的,却同样的辛苦腰与颈都在隐隐的作痛。

难道已提前进入了多病的年龄?难道我这一生便如此了吗?不觉惶惶然,这时候,有一个声音在清晰地问。

因为四周已陷入了寂静,即使最轻微的声音,也能巨雷一样震人心魄。

我募然惊醒,仿佛找到了答案:看来,一切都可以静止,唯独思考不能,这是一项能够产生答案的运动。

说到这里,教授便不再讲下去,摇着头,显然结束了自己的讲述。

(三)

经营家高明说,我可不象两位有那么多故事,不妨便讲一点儿感受吧。人嘛,感受毕竟还是有的。

读书是用来长本事的,只要读好了书就能够干轻活儿挣多钱。这个确定无疑的真理在经过父辈酸甜苦辣地体验后,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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