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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上燕-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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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二人见我走来,立马停止了讨论。盛嘉显咳了咳递了个目光给他姐姐,向我介绍道:“姐姐,这是我的同事王子悠。王子悠,这是我的姐姐盛嘉皖。”
  盛嘉皖伸出一只手来松松地握了握就连忙撤了回去,我也不甚在意。毕竟我是一个外人,突然被请来吃饭还穿得那么随意,换谁都会觉得被小瞧的感觉。可是苍天在上啊,我发誓我以为这只是个老人家请我喝喝茶吃吃饭那么简单的事情啊。
  这里只是一个普通的居民小区而已,我进电梯的时候还在纳闷普通的住房吃个饭还需要穿西装这盛老头要求未免太高了些,可等我进了他家的门,我才知道我错了,盛老头的要求一点都不高,相反我还觉得有点儿低了。
  离顶层还有三楼的时候我们就出了电梯,盛嘉显推开房门叫我进去的时候,里面是三层楼打通了的屋子,布置得古色古香。一楼只是普通的大客厅,二楼似乎是卧房的样子,三楼堆着满满一层的书架,还挂着许多的字画。
  我仰着脖子打量这个屋子,感叹着真的是儿孙自有儿孙福啊,想当年我在北边的胡地带着儿子,住在小茅屋里,每天一个女人家挑水做饭洗衣,没想到过了那么多年以后他们居然混得那么风生水起的。
  盛老头见我来了急忙放下手里的报纸上来跟我打招呼,我环视了一楼客厅一眼,别的客人也三三两两地形成一个个小团体站着聊天,坐着的除了盛夫人以外还有一个青年男子在客厅另一边在打游戏,见到有新客人来了才懒洋洋地从气垫床上站起来,跟我打招呼。
  青年人的头转过来的那一刻我倒吸一口冷气,不为别的,只为了他的那张脸。跟英游实在是太像了,要不是我知道他是盛家的儿子,我简直都要以为他就是我的丈夫了。可见基因的力量是多么强大啊,我自己的亲生儿子都长得没他那么像英游呢。
  盛老头已经开始跟我介绍起了他家的人,他跟盛夫人育有三子,老大是盛嘉皖,在外企工作;老三就是盛嘉显,跟我一起在酒店供职;而那个长得跟郗英游一模一样的人,是老二盛嘉佑,在报社里做一名娱记。
  啧啧,样子像就算了,连名字都那么相似,少年你是多返祖啊。
  突然我想起一件事来,对着盛嘉佑问道:“对了,盛先生,这周前几天的时候你是不是早上大概五六点的时候在我们酒店附近的一家大厦前走过?背着个黑色的书包的。”
  盛嘉佑困惑地皱起眉,慢慢地点点头承认。不得不说,就在他点头的那一刻,我心里一直膨胀着的气球啵一声地被戳破了。原来不是英游,是他啊。
  结果就是一顿饭吃的我索然无味。盛嘉显看着我,我看着盛嘉佑,盛嘉佑盯着饭碗。稀里糊涂地逼着自己吃下了一碗白米饭后连端上来的甜点都不想再吃,感觉味如嚼蜡。其实我可喜欢吃了,你看从前,我不是和花离把开封吃了个遍么。
  天字第一号规矩就是去人家家里吃饭以后不能立刻走人,而且除了我以外还有别的宾客在,就随着人群在这宽敞的屋子里闲逛。这盛老头也真是怪,既然有钱买那么多套房子打通起来,为什么不直接买套别墅呢?
  不知何时已经到了三楼,我看着悬挂在墙壁上的那些字画,其中一幅不知是谁写的《绿罗裙》字迹神似英游,特别是那刚硬的笔法,简直就跟英游当初在帛书上写的批注一模一样。
  我站在字前认真地端详着,不知何时盛嘉佑已经站到了我的身后,悠悠地开口问道:“你似乎很喜欢这幅字?”
  我点点头,道:“是啊,像一位故人的字。”
  盛嘉佑轻轻一笑,连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皱纹弯曲的样子和脸上的酒窝都跟英游一模一样。我静静地站在他面前,就好像时间又回到了我们成婚后的日子一般,只是他不过是我和英游的后裔之一罢了。
  “故人?你年纪应该跟我弟一样大吧,这么年轻哪里来的故人?”
  我窘迫地笑笑,不再答话。就算我知道他不是英游,可站在他面前我还是像从前那个会在夫君的关切眼神下羞红了脸的新嫁妇。
  见我不答话,盛嘉佑继续说道:“这幅字是我写的。”
  不得不说我有点儿震惊了。这孩子不仅长得跟英游一样,字还写得那么神似,现在的小孩都是吃什么长大的啊?奶奶我表示很牵挂啊。
  “啊…写得不错……”
  “听爸说你也会写字,要不你也写一副给我看看?”
  我挑眉。真不是我吹牛,我这字还是跟堂伯父学的,要是真的写出来还指不定惹出多少事儿来呢,少不得要婉言拒绝的。
  可盛嘉佑根本不买我的帐,拉了我的手就往书桌走。房间的正中央是一张大大的楠木桌子,上面摆着一个笔筒,插了一海的笔。他随意拿了支紫毫笔替我蘸饱了墨,硬是塞进我的手里。我对着雪白的等宣纸,举笔略想了想,便写下五代冯延巳的《春日宴》。
  我写字向来是一气呵成的,最后一笔写完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掌声,我扭头一看,不知何时盛嘉显和他父亲也来了。
  盛老先生走上前来眯着眼睛细细地看我刚写完的字,我背后已一阵一阵地冒冷汗。千不该万不该,不该管不住自己在盛家留下墨迹。盛老先生担任本地的书法协会会长三十余年,最起码能看出来我的端倪。
  “小王啊,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你的字是跟你曾祖父学的对吧?”
  “是啊。”
  盛老先生负着手,沉思片刻,将我写好的字拿起来递给我说道:“你啊,跟嘉佑这孩子一样,明明是写字的好苗子,却又都不肯学。”
  盛嘉显的脸色有点儿古怪,他吞吞吐吐地反驳道:“可是爸,我觉得小王在酒店工作也挺好的啊。”
  一直抱着手臂站在后面的盛嘉佑听到他父亲这么说,脸上的神色从一开始的微笑变得玩味起来,深邃的眼睛里的神色不知不觉地变成了狐疑。                        
作者有话要说:  

  ☆、丧子之痛

  再回到家已经是下午六七点了,我倒不着急做饭,进了家门直奔花离的房间,将他从电脑前揪了过来。
  花离正在工作,他在网上的一个文艺论坛上有自己的专栏,没事儿写写游记再扔几张自己的照片上去,也不知道是他文章好还是脸蛋好,反正也挺有名气,每个月进账比我还多。
  他工作被打断自然是不高兴的,可我也顾不得了,掏出手机就给他看我和盛嘉佑的合照。没错,临走前我厚着脸皮让盛嘉显给我们俩照了一张合照。虽然他不是郗英游,可他好歹是郗英游的子孙,要是我运气不好,还是找不到英游的话,也能指着这张合照来宽慰自己。
  毕竟我们已经好多年好多年没有再见面了,纵使不是真的,我也想看看我们二人站在同一副画面里的样子。
  “他就是郗英游吧!”花离一看照片,斩钉截铁地说道。
  我摇摇头,失望地说道:“我知道他们很像,可是他是盛老头家的老二,不可能是英游。而且那天我在公交车上见到的就是他。”
  花离把脸又贴近了一些我的手机屏幕,皱着眉头说道:“可这也太想了吧,他脸上那个笑容,跟从前与你一起生活的时候一模一样。他从来不这样对我笑的。”
  我觉得这句话有点儿醋味,斜着眼瞟他:“得了吧,他要对你含情脉脉地还得了。”
  花离翻了个白眼,手指哒哒地戳着屏幕说道:“你要不是说他是盛老头的儿子,我真的会当他是英游。你看你们俩站在一起,除了衣服头发不同了,别的就跟…就跟冷藏了一千六百年一样。”
  我抢回手机,怅然失索。本来都想好了下周上晚班之后的那一天的假里都用来蹲那个黑色背包的男子的,谁知道现在也不用蹲了,人也没个影儿了,感觉好像盼头都没了。
  “喂,花离。”我转过身对又埋头工作的花离说道,“要不我辞职把全国都走一趟吧?”
  “神经病。”花离头也不抬就丢了个词给我。
  “为什么啊?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啊,没准我们现在说话这会子,他都已经飞到国外了!”
  花离重重地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道:“我都告诉过你几百遍了,郗英游不是我治的,可他又活下来了,这说明什么呢?”
  “说明他是钟离郡的梅柏宝治的。”
  “没错。”花离点点头,“但是依我对梅柏宝那二流子的认识,他绝对是要施行秘术才能治好郗英游的。以他的为人,绝对不会是牺牲自己拯救他人,所以你说郗英游能活过来又是经梅柏宝的手治安好的,是付出了什么?”
  “他自个儿身上某种重要的东西。”
  “那根据最后一次我们打听来的消息,也就是嘉庆十六年的时候,在绍兴,他还是有胳膊有腿有脑子的,还能说会道把自己给说得十里八乡都传遍了名声,那你说他付出的代价是什么?”
  “记忆。”
  说到这里,我已经心灰意冷了起来。这种对话我和花离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每次得到的结论就是英游过得很好,但是他应该是不记得我了。搞不好,整个东晋时期的记忆他都没有了,也不记得自己从谁的手里起死回生,也不记得自己怎么就恍恍惚惚地长生不死了。
  花离噼里啪啦地敲着键盘说道:“况且,你就这么跑了,我住哪儿。”
  我一个枕头就飞了过去。不要脸,实在是不要脸!
  少说我们两个人在这世界上没缺胳膊少腿地活了一千多年,当年光我剩下的那些首饰随便拿个出来卖在市中心买套房子是没有问题的了。而且花离这家伙不仅有首饰有金银,他还有书啊!随便一本书拿出来现在都是千年古籍啊,不管是黑市还是正儿八经地拍卖都能赚得盆满钵满。
  当然了,这年头流行上交国家,但是这也不是他贫穷的原因!他这样好逸恶劳,当初带着东西出国以后往瑞士的银行一存就当没有了一样,天天跟着我蹭吃蹭喝的。
  反倒是我,兢兢业业地工作,工作了七八年以后发现尼玛这世道太黑了,于是将当年拿来吐骨头的几个小瓷碟拿出来卖。花离一见我在本市买了房子,就将原来租的单间退掉,搬来了跟我一起住。
  撇下花离,我转悠到阳台上,趴在栏杆上看着远处的马路。这个城市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会选择在这里立脚也是因为盛家在这里的缘故。可是我已经在这里住了将近快十年了,现在的王子悠是二十七岁的女白领,可是十年后呢?我的脸就会将我给出卖了。
  以前是古代的时候还好,我只要把头发一扎就能装成个男人在城市里小规模地跑跑,可是现在已经行不通了,一座城市不能呆得超过十年,这是我跟花离的规矩。十年之期一到,就要搬去另外一个遥远的省份生活。
  要再搬的话,就搬去下雪的地方吧,我已经快十年没有看见过落雪了呢。
  犹记得未出嫁的时候,也是一年的冬天,英游来拜访王府。那时候我似乎也才十一二岁的样子,下了雪就到院子里堆雪人,堆好了才发现这雪人没手没脚的,一个小男孩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拿枯树枝插上,还乐呵呵地对我笑。
  那不是我第一次见到英游,第一次见到英游的时候似乎他来看望堂伯母的。郗家当时也算是炙手可热,七八岁的小人儿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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