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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我俩一个在苏州,一个在上海,今日一别,就难再见了,不如合个影,留念可好?”
“瞧你说的,还没分开呢,倒教我有些舍不得你了。”
徐素恩主动的提出要跟陆玉珍合影,陆玉珍有些不大习惯,她低调惯了,并不喜欢曝光在众人目光之中,本想婉拒,但是不知怎的,陆玉珍看着徐素恩那双真诚如她少年时的眼睛,还是答应下来。
“便依你吧,可不要拍的很丑。”陆玉珍这样叮嘱着,顺便叫秦妈妈拿镜子来,“摄影师若是拍的不好,我可不答应的。”
徐素恩跟着照了照镜子,见自己妆容不错,便满意的点了自己的丈夫的壮丁,捂着嘴小声说,“姐姐看那个大个怎么样,是个拍电影的,虽然四体不勤,不过拿着照相机的时候,倒还中用的。”
张晖冲见提到了自己,也不好装没注意了,只得尴尬的走到二人身前,行了一礼,“杜太太若不嫌弃,小弟愿为二位女士效犬马之劳。”
陆玉珍也是看惯了电影的,一见张晖冲就知道是哪位大佛,当下也笑了,道:“哪里哪里,张先生的电影是大热的,怎么会嫌弃,惊喜还来不及。”
顿了顿,又对徐素恩道,“你家先生可是难得的大师,万般怠慢不得,你瞧瞧我这哪里合适拍照的,随便挑选,难得拍一次照,不要敷衍了大师的手艺。”
“姐姐的宅子倒是处处都好的,不过处处都好,却又不好挑选了,却叫我犯了难。”徐素恩四下望了望,踌躇了起来,有些拿捏不定,见南风在旁边鬼灵鬼灵的看着她,就笑着说:“我找不好了,就请小小姐给指个明路可好?”
“敢不从命?”南风似模似样的做了个揖,“我知道一处地方,姆妈喜欢,阿姨定然也喜欢的!”
“这倒是有些期待了,不知是什么样的美景?”徐素恩好奇的问,顺便悄悄捏了自家先生的手一下,张晖冲便任命的叫来仆役,同他到外头去拿照相机。
“妹妹别笑,我也不知道是哪个地方呢,你这丫头,莫不是我心里头的小虫儿,知道我喜欢哪里?”陆玉珍摸了摸南风的脸颊,南风笑嘻嘻的拉住了陆玉珍的手臂,撒娇着说:“我可不当虫,要做姆妈的小棉袄呢!”
随即满脸笑容的拉着二人一起朝外头走。
徐素恩满脸羡慕,她曾经也有过一个孩子,可惜夭折了,不然也是能跑能跳,惹人喜欢的年纪,当下对南风更喜欢了,三人相谈甚欢,气氛融洽不已,直到张晖冲回来,才恍然发现竟已谈了许久,笑了一通过后,才又往花园子里去。
三位不同时段的美女就这样笑着款款移步,左转右转的,却到了花园子里头,鲜花着锦,美人如玉,美景娇娥相互辉映,在周围的人看起来,又成了一道风景。
张晖冲架起了自己的照相机,三位女士自然的站在花树下,南风俏皮的躲在陆玉珍背后,只露了小半截身子出来,悄悄挽住了陆玉珍,陆玉珍同徐素恩挽着手,亲亲热热的在那一树的火热茂盛的火棘树下,合了一张影。
有了徐素恩开了头,众人纷纷意动,一个二个的,都要过来同寿星公合影沾喜气,陆玉珍几杯薄酒下肚,豪气的都答应了下来,张晖冲也不做难,拿出来一大盒子的胶卷,将这些合影通通都拍了进去。
那个年月,沟通不畅,时局动荡,时值乱世之初,亲朋若是分开了,再见便说不好是多少时间,因此感情要好的人们之间常常以合影留念的方式,来表明情谊,留作怀念之用。
大家都没有当做一回事,陆玉珍后来也习惯了,但是所有人都没有料到的是,这一张合影,最后成为了很多人最后一张照片。
尤其是徐素恩。
陆玉珍不晓得的是,徐素恩素来低调,在片场的时候,性子并没这么外向,除了电影机,徐素恩极少出现在影像之中,与张晖冲夫妻和睦,也并未特别有留影纪念的想法,这一张笑的开怀的合照,是徐素恩本就稀少的照片中十分稀有的笑着的一张。
在不久之后,在一场所有人都没有料到的惨剧之后,张家荡然无存,诸多旧物毁于一旦,张晖冲此生挚爱徐素恩,也消逝在那一片废墟之中。
那张存在胶卷里没来得及洗出来的照片,成了张晖冲最后的安慰和对亡妻仅存的一点念想,夹在他的笔记本中,跟随他东西游走,始终躺在书柜的角落里,随着后来的续娶,照片便一点点的淹没在了故纸堆中,尘埃满布。
由于杜和还没有正式继承杜家,南风与陆玉珍的母女关系并没有写于家谱之中,于是乎杜南风与杜和,在外界看来只是同姓的同代人而已,知道他们关系的人,也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亡于历史长河之中。
杜南风、陆玉珍、徐素恩,这三位注定成为一个时代的符号的女士,在之后的很多年之中,很少有人将他们联想到一起,直到照片在很久之后被公诸于众,那照片背后的一行字,才揭开了被尘烟掩埋的秘密。
那一行字是这样写的:民国二十年端阳节,爱妻素恩同杜陆氏讳玉珍夫人、杜氏明珠南风小姐留念。吾爱永存。
第二百三十九章 讨教()
那边厢陆玉珍变成了一处小小的聚集点,被围得水泄不通,另一边,前院年轻人们不管不顾的,正在看一场不一般的热闹。
一位彩门中人,前来祝寿贺喜了。
常理,谁家有喜事,来几个喝彩讨喜钱的手艺人是正常,东家也不会吝啬,多半会给包上几个红包,大家和和气气,喜上添彩,但是这位,明显来者不善,他不要红包,只称要讨教。
这就很有意思了。
在场的都是杜和的朋友,没有一个庸人,就连洛豪笙带来的大狗都是狗界才狗,哪里看不出这位彩门中人来的不是时候。
不过大家都对杜和胸有成竹,没有人胡乱插手,就围在周围,想看看杜和是如何应对的。
对于这群平均年龄二十八岁的大哥们来说,杜和是个实实在在的幺弟,当哥哥的看弟弟的热闹,天经地义,同理,当哥哥的给弟弟出头,也是天经地义。
自称无名氏的彩门人看着那些笑吟吟的捏着拳头的看客,默默地擦掉了额头的冷汗。
他深知今日无法善了,不论如何都会下场凄惨,索性就破罐破摔,放开来叫嚣了。
“杜少爷,今日讨教,无非是想看看,到底是你西洋墨水教的魔术地道,还是我传统彩门幻术正宗,若是您不应,也没关系,以后自称魔术师登台表演的时候,言必称魔术不如幻术即可——”
无名氏背着手,一副高人姿态。
洛豪笙看了看他背后仅仅交握的双手,嘴角一翘,冷笑着给他下了定论:“不知死活。”
倒是一旁斧头帮的沈抱真还是一派和煦,乐呵呵的说:“苏州人还蛮好说话的。”
洛豪笙好奇的问:“怎么说?”
沈抱真摊了摊手,腰间一点突兀若隐若现的,“大喜的日子来给人家添堵,若是在上海滩,这种人活不过今晚,唉唉,洛局,这可是随口一说,不当真啊。”
洛豪笙努了努嘴,“还在人家喜宴呢,的确不能当真。”
沈抱真拍了拍额头,“差点忘了,险些坏了我兄弟大事。”说着一手背在背后,做了两个手势,两个带着贝雷帽的年轻人便从人群中撤了出去。
喜宴不好见红,洛豪笙点了点沈抱真,沈抱真也是一点就透,及时的收了手,撤回了安排给那位无名氏的‘意外’。
两人相视一笑,又各自看向场中热闹,井水不犯河水。
洛豪笙对于斧头帮,一向是敬而远之,对这位斧头帮中的实权人物,更是无意得罪,毕竟谁也不想惹上传说中的铁血锄奸团,而能同他们结下个善缘,则更是好了。
在洛豪笙看来,斧头帮的人就是一帮疯子,同疯子是没有道理可讲的,伊同他讲理,他反手就是一斧头。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为了一时之气做下蠢事,是毫无必要的事情。
包括洛豪笙在内,在场没有人知道,这位看起来眉目舒朗的好好先生,在一周之前,刚刚参与了刺杀这个国家最高领导的秘密行动中,虽未成功,也全身而退,是真正心狠手辣,谈笑杀人的枭雄人物。
在跟随斧头帮王先生的过程中,沈抱真对替身王杰与帮主都十分推崇的小兄弟杜和产生了那么一点好奇的心理,才会亲自前来祝寿,在他看来,帮助一位评价不错的小兄弟除掉那么几个碍眼的苍蝇,是个顺水人情的事情,连个难度都没有。
民国第一人都敢刺杀,弄死个老百姓,可不就是同玩笑一般么。
毕竟,在苏州躲过几天风头之后,这位不屈不挠的义士就会参与到下一次胆大包天的刺杀行动中去。
无名氏不知道他的生死在别人的两句话之中颠倒了几个来回,放了狠话之后,就等着杜和的回话。
他已经提前预备了好几套方案,不论杜和从哪个方面来驳他,都会掉进他的陷阱中去。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他拿了足够多的钱财,总得豁出这一回。
叫他未料到的是,杜和居然点了头。
“阁下说的没错,魔术确实比不上彩门幻术。”
“你,你这是不战先降了?”无名氏一时语塞,杜和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他只得临时应对了。
杜和疑惑的皱了皱眉,“降?阁下说魔术比不上幻术是对的,不过阁下有一点错了,”杜和说到这里,忽然笑了笑,“背后雇佣你的人可能忘了告诉你,我也是彩门中人,祖上行七圣法起家,兼学幻术,后又经营置产,转为行商,到了家父这一辈,也是彩门中人,水法尤精,说起来我的手艺倒也算是家学。”
“什么?”无名氏张口结舌,杜和一提七圣法,他便知道踢到了铁板了。
跑江湖的都知道,彩门赚钱与惊门、疲门一致,都是靠起棚、圆棚、钉棚这些路数来吸引注意,又分大小魔术,靠卖术来赚钱。
无名氏自己学了几手魔术,都是辛辛苦苦攒钱同师父买来,又钻研了不少时候才贯通,怎么可能抵得过祖辈都涉猎魔术的杜家?
古彩戏法历来都高深莫测,但是越发凋零,原因之一就是各家过于敝帚自珍,以至于后继无人,香火寥寥。
不提这些,无名氏来都来了,无论如何也不能这么灰头土脸的回去,想了想,无名氏想出了最后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既然都是同门,我也不难为你,就考你个最简单的罢,”无名氏硬着头皮说。“只要你能看破我的路数,便算你没有落了祖宗名声。”
鬼手六子嗤笑了一声,被沈抱真和洛豪笙齐齐横了一眼,连忙闭上了嘴巴,不敢出声。
没法子,他的老板李春风见了沈抱真的大哥还要叫一声大哥,他底子不硬,腰杆子也直不起来。
无名氏误会了,还以为二人是正义感十足的看客,感激的朝着沈抱真与洛豪笙拱了拱手,换来二人怪异的表情。
无名氏被二人看的后背一凉,只觉得今日所见都是怪人,索性晃了晃脑袋,就只看杜和,继续道:“最简单的术法最考较功底,你若能看破我,这一关就算你过了,如何?”
第二百四十章 手�